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我国刑法是没有“非法集资罪”这种罪名的。非法集资只是一种行为(或者说是一种类型的犯罪),非法集资行为+不同的目的+不同的后果=相应的罪名。也就是说非法集资中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种罪名。
相同点
1、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相似点在于犯罪的主体都是单位和个人。
2、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3、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不同点
1、概念上的不同: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2、目的和用途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就是彻头彻尾的“骗子”!它从一开始就打着非法占有的主意,用各种花言巧语、虚假承诺骗取你的钱,然后可能携款潜逃或者挥霍一空,根本不打算还你!
3、经济能力和偿还意愿的不同:
集资诈骗罪:常见于那些经济能力薄弱,甚至本身就是空壳公司的骗子。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钱,只想利用你的信任大捞一笔!
4、行为表现和后果的不同:
集资诈骗罪:则是赤裸裸的诈骗行为,虚构项目、伪造文件、承诺高额回报,骗取大量资金后逃之天天或挥霍一空。这种行为往往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社会影响恶劣!
5、法律制裁的不同:
集资诈骗罪:因为涉及非法占有和诈骗,处罚更为严厉,特别是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面临长期监禁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情节轻重,可能面临罚金、有期徒刑等处罚,但重点在于恢复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