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协助做好我市临床用血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用血需要的工作,邵武市红十字会与卫健局决定于11月5日开展无偿献血活动,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踊跃参与。我们诚挚邀请您加入到无偿献血行动中来!让我们一起,用我们的热血,为需要帮助的人送去希望,为我们的社会贡献一份爱。3、献血时请携带身份证,有献血记录的同志同时携带《无偿献血者证》; 4、献血前没有包括艾滋病、丙型肝炎、乙型肝炎、梅毒等经血传播疾病风险或静脉药瘾史的。2、多补充水分,食用易消化的食物和水果,避免饮酒,保证充足睡眠; 3、献血后 24 小时内不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 4、如存在献血前没有如实告知的可能影响血液安全的高危行为,或献血后感觉明显不适或异常,请您及时联系邵武市立医院献血屋工作人员,电话 0599-6512320。2、妇女月经期及前后 3 天,妊娠期及流产后未满 6 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 1 年者;3、感冒、急性肠胃炎病愈未满 1 周者,肺炎病愈未满 3 个月者,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5、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阑尾切除、疝修补术、扁桃体手术痊愈后未满 3 个月者;来源:邵武市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