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缴费基数调整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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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文件《关于公布2024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对2023年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确定和2024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调整等工作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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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调整标准
2023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99722元(8310元/月),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变更 2024年在职职工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通知明确,2024年度缴费基数上限按2023年加权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24930元/月,比上年提高87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按2022年加权平均工资8020元/月的60%确定,为4812元/月,比上年提高350元/月。
举例
· 一名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单位职工,个人缴费金额每月将增加350×8%=28(元),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金额每月将增加350×15%=52.5(元);
(其中2024年1—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14%,每月增加49元)
· 一名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金额每月将增加350×20%=70(元),其中28元记入个人账户。
02 调整时间
从2024年1月起调整执行。
03 面对调基,需要做哪些准备?
社保调基就是调整社保缴纳的基数,它的变动会直接牵动我们所交社保费用的变动。以下事项需要特别注意!
· 医社保费用变化
调基后单位和个人的社保费都将变多,需要提前做好反馈和费用申请,以免账户金额不足,导致扣缴失败,影响员工待遇。
· 缴费基数申报
调基后需要根据新的上下限,在经办系统对日常工资进行调整。现在不少地区的系统会自动调整,不需要做相应操作。
· 员工工资核算
调基后医社保费个人部分将提高,这也意味着下个月起,到手工资或将变少。
2024年缴费基数调整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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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江苏省人社部门发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相关通知: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39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879元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工资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4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2024年缴费基数调整
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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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人社部门发出通知明确:
山东省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2078元、下限为4416元,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8月1日前,单位已完成2024年度1月至6月社会保险申报月份缴费的,职工原申报的缴费工资低于4416元、高于21207元的,市社保中心将按照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对本年度单位已申报的职工月缴费工资统一进行封顶保底。已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在4416元和21207元之间的,不作调整。差额部分补缴业务均由原单位一并补缴。
对于中断、退休等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职工,调整缴费基数后需补缴的差额统一由原缴费单位一并补缴。
2024年社保基数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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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多数地方已公布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及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24年社保基数标准),具体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