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岳怀让)、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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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文同爱,湖南桃江人,1963年4月28日出生。1978年到1980年在益阳师范学校中专学习,1980年毕业后在关山口乡中学任英语老师,1984年至1986年就读湖南教育学院英语专业大专学习,1986年毕业后到桃江县第四中学担任英语老师,期间1993年至1996年就读湖南教育学院英语函授本科,1995年到1998年在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进行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并获得法学硕士,1998年1月5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起在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担任教师,期间2001年到2004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进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博士研究生学习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文同爱2004年晋升副教授,2023年光荣退休。
文同爱老师一生积极向党,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听党话,跟党走。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治学严谨,认真负责,工作期间曾多次获得学校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特别是在我校工作期间,悉心指导多名研究生,主持多项环境法方面的课题,并公开发表多篇相关论文以及编纂相关著作和教材,为学院的教育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文同爱老师的一生,是为党的教育事业不懈奋斗的一生,是鞠躬尽瘁、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任劳任怨,他崇高的师德和育人风范,值得我们尊敬、学习和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