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范芮菱
11月6日,记者从成都交警五分局获悉,该局近日在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了一名醉酒驾车载客的网约车司机。
10月16日23时25分许,张某驾驶一辆营运小型轿车,在沪蓉高速成都收费站入口处被执勤民警挡获。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38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驾标准。后经成都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物证鉴定所鉴定,张某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169.7毫克/100毫升,系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与其他普通醉驾案件不同的是,在被民警查处时,张某所驾驶的这辆营运网约车内还载有两名尚未抵达目的地的乘客。张某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更无视自己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经过办案民警的深入调查,发现案发当日张某喝了半瓶左右的白酒,休息到晚上10点左右,自认为已经酒醒便开始接单载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张某醉酒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属从重处罚情节。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
成都交警提醒,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酒驾醉驾危害深远、代价沉重,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一定要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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