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 | 朋友圈骂人罚款1千!天津法院判了!禁忌还有→

民生   2024-11-14 16:25   天津  

很多人会在朋友圈晒日常、诉烦恼、表达心声,平时生活上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或遇到了什么奇葩人,总忍不住在朋友圈抱怨一下,但大家也要注意分寸,这不,有人在朋友圈骂人,被起诉到法院,罚了1000元。



近日,西青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发生在微信朋友圈的名誉权纠纷案件。


小颜(化名)和小丽(化名)是认识十多年的好友,且从事同一行业。因失恋和工作原因,小丽对小颜产生怨恨,就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和所在的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诋毁小颜的信息,指责小颜插足他人感情。小丽的微信好友中有大量本地同一行业人员,此外,小丽还通过微信私聊方式向双方多名共同好友散布,并向小颜母亲单独发送相关微信。


小颜认为——

小丽的行为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已经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小丽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法院认为——


小丽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发送文字信息,对小颜的品德、声望、信用等发表了带有侮辱性质的个人评价,给小颜的名誉造成一定影响,导致小颜的精神困扰,其行为已经侵害了小颜的名誉权。


法院判决小丽在微信朋友圈向小颜赔礼道歉,综合小丽的过错程度、涉案言论的传播范围、小颜的社会评价遭受的影响等因素,对小颜主张的1000元损失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以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媒体为大众提供了便捷的交流平台,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诽谤或传播不实信息,一旦越过法律“红线”,造成他人权益损害,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论是在现实生活还是在网络空间,公众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共同维护法治、诚信、文明的社会环境和网络空间。



这些内容一定不能发↓↓↓

1、谣言


在未掌握真实情况前,一定不可盲目散布、转发谣言。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要故意“杜撰改编”,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故意传播、散布谣言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2、骂人


如今,微信朋友圈就像是我们的“日记本”,记录着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越来越多的人会在微信朋友圈上分享开心的事、吐槽不爽的事…….但如果你在微信朋友圈里骂人,那可是会给自己惹来麻烦的。严重时,甚至构成违法行为。






这些少在朋友圈晒↓↓↓

很多人喜欢随手拍照发朋友圈,但是,不少人没意识到,这些行为会间接泄露了个人信息!如果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很可能造成财产损失,甚至危害自己和家人人身安全。


1、身份信息


很多人喜欢在朋友圈晒车票、护照、飞机票等,但这些票据上的二维码或条形码都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借助特殊软件,便能轻易读取。


外出时,日程安排、行踪等信息不要泄露,不然容易让他人钻了家中无人的空子行窃。外出期间,能够显示姓名、身份证号的车票、护照、飞机票等,尽量不要“晒”。


2、具体位置


微信上的“所在位置”功能,可以跟朋友分享你在哪儿,但如果你旅游、出差了的话,也等于告诉别有用心者“这人不在家”,为他们创造了条件。


3、孩子照片


“陌生人叫出孩子名字搭讪”的新闻屡见不鲜,不法分子很可能是通过父母的朋友圈知道的。家长发布孩子照片、文字记录时,无意间会泄露孩子的相貌和姓名。


家长晒孩子照片时需留个心眼,最好不要将孩子的姓名、固定行程、就读幼儿园等信息发布在网上;或者限制一下分享范围,以分组的形式只分享给亲人看。


除了孩子的照片,全家福也尽量少发布在朋友圈上。一旦泄露家庭成员信息,容易给不法人员创造行骗、行窃的机会。尤其是老人、小孩的信息,更要注意保护。






安全小贴士

在这里,再告诉大家一些小方法,营造一个安全的“朋友圈”:


1、关闭“附近的人”的功能,让别人难以定位你的位置信息;


2、关闭“通过QQ号、手机号搜索到我”的功能,慎加陌生人,加好友时最好面对面;


3、关闭“隐私”中的“允许陌生人查看十张照片”功能,不给陌生人偷窥自己信息的机会。





编辑 | 马媛
综合 | 今晚报 人民日报 法制日报 新华网



天天电台道
来自电台,娓娓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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