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11月7日下午,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太原市2024-2025年秋冬季应对不利气象条件第一号调度令,确定11月7日18时至11日24时采取污染减排措施。
根据11月7日省、市专家组联合分析研判,11月7日至11日,我市气压场弱,以弱南风和静稳天气为主,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持续积累,我市和周边地市将出现污染逐步加重的过程,预测可能达到中度以上污染水平,并可能出现持续数小时或更长时间的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
为此,我市将严格管控四类污染源。
严格执行全市13条道路限行政策,重点是滨河东路、滨河西路、晋源区奥体片区周边重点区域,充分利用远程监控技术开展监管执法;持续开展上路执法检查,对“闯禁行”、沿途遗撒、带泥上路、冒黑烟车辆依法处罚;加强渣土运输车辆路检路查,未经市行政审批局审批和市城管局备案的渣土车,不得从事渣土运输作业;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重点针对使用未编码登记、尾气超标、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机械等问题,利用远程监管技术和重点使用单位现场检查监测等手段,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清洁供暖“回头看”,严查违规存储、燃用散煤行为和露天焚烧行为。重点针对土方作业施工工地,加强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达不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达不到焊接烟气收集处理要求的、从事露天焊接的各类施工工地暂停焊接作业;针对施工使用机械进行检查,对使用未编码等级和不符合要求的机械予以清场,对排放超标、冒黑烟的依法处罚。强化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对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等进行“大扫除”,道路清扫采用湿扫作业。全市范围内停止道路冲洗、洒水、喷雾作业。加强远程监控值守,监督重点企业执行“一口一策”协商减排要求,确保落实到位,进一步降低企业污染排放。强化现场执法,重点查处超标排放、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设置污染旁路、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加强企业门禁系统和使用车辆的检查,对使用不符合要求车辆的、不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的,立即整改并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