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法院异地执行 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政务
2024-11-01 17:53
宁夏
近日,固原市彭阳县人民法院奔赴银川、石嘴山等地开展异地集中执行行动,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变成“真金白银”。因张某未按判决义务返还王某8万元借款,王某于2022年12月向彭阳县法院申请执行。首次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张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法院依法将其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本次异地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走街串巷、询问排查,找到长期躲避执行的张某。执行法官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对张某进行耐心的释法析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张某意识到法律不是儿戏,躲避执行得不偿失,当场履行5万元,剩余案款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此次异地集中执行行动中,彭阳县法院6名执行干警耗时5天,奔赴3个地市、8个县区,共查找被执行人下落23人次、传唤8人,当场履行6件,达成执行和解2件,执行到位金额12.6万元。彭阳县法院院长孙有平表示,该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对“执行不能”案件寻找出口,切实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用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