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修改终身健保法令以扩大医疗服务覆盖范围
文摘
2024-11-12 15:28
湖北
卫生部为配合终身健保计划于明年4月起扩大索偿范围,涵盖新的医疗服务,对终身健保法令进行了修改,旨在制定一个更清晰和完善的框架。新的框架赋予卫生部权力,以批准、暂停和撤销可向终身健保索偿的合格医疗机构。 在11月11日星期一,卫生部兼数码发展及新闻部政务部长拉哈尤在国会对终身健保(修正)法案进行了二读,并强调这项修正将确保终身健保资金的合理使用。法案随后在三读中通过,这是自2015年法令生效以来的首次修正。 修正案引入了“可索赔医疗治疗或服务”的新概念,确保终身健保只覆盖获批准的医疗机构所提供的治疗或服务,并符合批准范围。部长也有权力审批医疗机构的终身健保资格。例如,虽然居家机械通气和呼吸辅助服务(HVRSS)将从明年底开始成为获批准的医疗服务,但并非所有提供这类服务的业者都能向终身健保索偿。只有获批准提供终身健保旗下服务的医疗机构,且服务按照医疗机构批准的条件提供时,才能获得终身健保赔付。 获得批准的标准包括医疗机构须持有合格执照、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受雇提供批准治疗或服务的医护人员必须没有违法记录等。卫生部长也可提出要求,包括要求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提交终身健保索赔。 修正法令还重新定义了可接受医疗治疗或服务的地点,以涵盖医院以外的居家护理服务与远程医疗服务等。现有的法令规定投保人必须在获批准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或医疗服务。法令修改后,只要是获批准的医疗机构提供治疗或服务就可索赔。 拉哈尤表示,这些修订将使终身健保及时适应新护理模式,并在批准、暂停和撤销对医疗服务提供者,以及可索赔医疗或服务的批准方面更具针对性。这也将加强获批准医疗机构的问责,并确保它们遵守索赔要求。 对于治疗或服务被暂停的情况,患者索偿将不受影响。拉哈尤指出,根据现行规定,当局对不合规的医疗机构所采取的行动,会导致机构的终身健保资格完全暂停或撤销。拟议的修订允许卫生部长根据特定治疗或服务的情况,暂停或撤销个别治疗或服务的终身健保索赔资格。医疗机构提供的其他治疗或服务若符合条件,仍然能继续获得终身健保赔付。 此外,提供不合规治疗或服务的医疗机构,遭当局暂停或撤销终身健保资格时,必须立即通知患者。在资格暂停或撤销生效之前,患者索偿将不受影响。 卫生部上个月宣布,政府已接受由终身健保理事会提呈的建议,对终身健保计划做出一系列调整。从明年4月起,终身健保计划将扩大索偿范围并调高索赔顶限,各年龄层投保人的保费也将平均增加22%。 拉哈尤答复议员关于本轮终身健保计划调整对有需要民众所造成的影响时指出,为缓冲保费上涨带来的负担,政府已经采取措施,包括提供41亿元的额外援助措施。政府将继续与终身健保委员会合作,定期评估终身健保计划,以确保计划能继续帮助民众应对大笔医疗开销,并确保人们负担得起保费。政府也会确保我国医疗体系的未来可持续性。她重申:“没有人会因为无法支付终身健保保费而失去终身健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