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关注魅力弥阳
关于弥勒市城镇区域严禁安装使用
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通告
为保障国家政治安全、文化信息安全,切实维护广播电视传播秩序,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和《红河州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弥勒市城镇区域严禁安装使用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一、以城区、乡镇、社区、居民小区、综合市场、宾馆酒店为重点,由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工信局、市广电局等职能部门会同各乡镇联合执法,坚决查处未经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许可,擅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提供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的行为。
二、各乡镇集市未经许可非法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商铺,责令停止非法销售行为,收缴相关货品。
三、在各乡镇集镇、城区范围内,凡属中国广电网络、中国移动IPTV和中国电信IPTV等信号能覆盖到位的区域,不允许擅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四、对通过宣传教育仍未自行拆除非法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企业、个人进行重点清理,必要时强制拆除。
五、对没收的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集中进行销毁处理。
六、对于非法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获取不法利益,情节严重的;对于利用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依法根据其行为性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举报联系电话:0873-6122339
特此通告
弥勒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来源:弥勒市融媒体中心
魅力弥阳
扫二维码|关注我们
微信号|hh-mlmy
投稿邮箱 |myjdxc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