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用途商业预付消费卡消费活动(充值消费)的消费警示
案例警示:某健身房在促销活动中口头承诺以优惠价格提供某项服务,消费者轻信办卡,且未签订合同、领取凭证,后期经营者对相关服务下架,并提供高出原承诺价格的相似性服务,引起消费者不满,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案例警示:某摄影店在店主已关门停业、搬空店铺设备1个月后,原聘用销售人员以该店名义通过电话、网络等虚拟方式,使用虚假的优惠价格、送礼品、免费送货上门等手段,推送店铺正常经营时的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等图片联系消费者,骗取消费者网络充值办卡,消费者后期取货时已无法联系。
案例警示:某美容店正常经营过程中,以高额充值送充值额等为噱头,吸引消费者高额充值,后期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导致关门停业,经营者无资金赔付,消费者追款难。经调查,大部分消费者在此促销宣传下,充值金额上千元,部分消费者充值达上万元,目前,消费者已就该事项集体上诉法院,请求司法途径解决。
案例警示:某消费者在某美容店消费充值3000元,充值办卡时直接将款项转给服务人员,充值1年后,再次前往接受服务时,发现店铺已停止经营,经联系原店主,因未查询到收款和消费记录,且无法联系到当时的服务人员,原店主拒绝承认消费者曾在该店铺付款办卡。
6.正确预留信息。在充值消费时,部分商户会向您索要相关信息作为虚拟凭证,方便消费者消费登记,在预留信息时,请预留正确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切勿将网名等作为预留信息留存,预留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与经营者联系,对预留信息进行更改,避免后期消费时因预留信息与实际不符造成争执。
案例警示:某消费者在某摄影店充值后,在店铺登记时预留网名和电话号码作为虚拟凭证,因个人原因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变更时未及时联系商户作出预留信息更改,后期预约服务时,因联系方式与预留不一致,商户不承认消费者充值,造成双方纠纷。
案例警示:某消费者在某美容店充值办卡,后期接受服务时,身体出现不适反应,接到投诉后,经查,发现该店对消费者承诺单人单用产品存在多人混用的情况,消费者当天接受服务时,所用产品与商户原承诺不符等情况。
202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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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陈 昕
责编:邓秀均
校对:聂吉敏
来源: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