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
202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法是自2005年以来的第二次全面大修,新增和修改的条文达到200多个,其内容涉及国有企业改革、营商环境的优化、产权的保护以及资本市场的完善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规划,其实施将产生较大影响。
天津大学法学院聚焦国家和社会重大战略需求,聚焦法治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面向政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举办各类定制化的综合和专题培训,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天津大学法学院“新公司法专题研修班”将围绕2023年公司法修订的重点难点,主要从资本制度的改革与创新、营商环境优化、公司组织机构进化以及公司治理规则体系完善四个方面对新公司法进行详细讲解。
一、授课安排与授课专家
7.19(周五)
时间:9:00—12:00 |
第一讲:股东权利的扩张与出资义务的强化 |
授课专家:温笑侗,天津大学英才教授,日本东京大学法学博士,任日本私法学会运营委员会委员。原日本东北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日本证券业协会研究员、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
时间:14:00—17:00 |
第二讲:新公司法下的企业社会责任 |
授课专家:施天涛,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新加坡东亚政治经济研究所访问研究员,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曾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市第十届政协常委、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委员会委员。 |
7.20(周六)
时间:9:00—12:00 |
第三讲:公司资本与会计制度改革 |
授课专家:朱慈蕴,公司法修改专家之一,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深圳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会长。第二届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先后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等多个课题,出版《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公司法原论》《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理论与实践》《全球化与本土化互动中的公司制度演进》等著作,公开发表了论文近百篇,获北京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第四届吴玉章奖优秀奖、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
时间:14:00—17:00 |
第四讲:新公司法登记管理制度安排 |
授课专家:公司登记机关处室负责人,多年从事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工作,曾在原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工作近两年。深度参与起草《公司法》(2013年修正版)及《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工作。全程深入参与新《公司法》修订,多次参与内部研讨。全面深入参与《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论证、起草和修改工作。 |
7.21(周日)
时间:9:00—12:00 |
第五讲:公司组织机构革新与企业自治 |
授课专家:郝磊,天津师范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天津法官惩戒委员会主任。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专著及合著10部。担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4项。荣获“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天津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 |
时间:14:00—17:00 |
第六讲:国有企业改革深化与国家出资公司制度创新 |
授课专家:郝磊(同上) |
7.22(周一)
时间:9:00—12:00 |
第七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任 |
授课专家:曹兴权,民商法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商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多家法院检察院的法律咨询专家,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或独立监事,多家网络平台的公司法课程讲授专家,课堂法律实践教学模式首创者。《董事注意义务履行行为的要素解构》等多项公司法相关课题的主持者或主研者,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及司法解释起草咨询论证的参与者。 |
时间:14:00—17:00 |
第八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 |
授课专家:曹兴权(同上) |
时间:17:00—17:30 |
结业典礼、颁发结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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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授课专家时间,届时可能微调顺序)
二、面向人员
企业法务、高管,专职律师,公职律师,创新创业人员,高校教师等。
三、研修方式与结业证书
采用集中授课、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研修结束后,为合格者颁发天津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四、时间地点
1
培训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2日下午
2
培训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3800元/人,包含师资费、学具资料等费用,统一办理电子校园卡(可在校园内就餐,需自行充值),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本期培训限额60人,报名从速。本期培训不足40人不开班,超过60人将安排组织第二期培训。
培训费请在开班前汇款至天津大学,备注“新公司法专题研修班”,天津大学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户 名:天津大学
开户行:天津银行兴科支行
账 号:103601201090008441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扫码报名(请在2024年7月12日中午12:00前扫码报名):
咨询电话:高老师15222583180
郭老师15510899148
七、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报名截止到7月12日中午12:00,报名截止后,若满足开班人数,将逐一通知缴费。
2
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参训的,不予退费。
3
本期“新公司法专题研修班”所有信息,均以天津大学法学院官方发布为准。
4
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开班,将另行通知。
5
本期培训班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大学法学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