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一系列决定

文摘   2024-11-23 08:14   山西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四十四号)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已由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2024年11月22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通过的《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决定予以批准。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大同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11月22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通过的《大同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朔州市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11月22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的《朔州市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右玉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保护的决定》的决定

(2024年11月22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的《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右玉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保护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忻州市黄酒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的决定

(2024年11月22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通过的《忻州市黄酒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的决定

(2024年11月22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1日通过的《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决定予以批准。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吕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11月22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1日通过的《吕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晋中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决定

(2024年11月22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通过的《晋中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2024年11月22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通过的《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治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11月22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通过的《长治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四十三号)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4年省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已由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4年省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4年11月22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常国华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4年省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24年省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审查了2024年省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4年省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4年11月22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卢建明为山西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22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泳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凌宇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牛向宏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刘慧慧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杨如珍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赵宏、解炎武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崔永宏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殷泽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英、段晓斌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郭文清、黄哲霞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华山为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宏伟为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荣育宏为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权凤为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闫莉为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超为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吕霄翔为临汾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

  李晓轩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卜文礼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雪峰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牛向宏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凌宇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如珍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刘慧慧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崔永宏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赵宏、解炎武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刘英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殷泽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段晓斌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权凤的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张宏伟的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华山的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荣育宏的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宋新华的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王超的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郭文清的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闫莉的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刘庆的太原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志宏的临汾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职务;

  吕霄翔的临汾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吴菲菲的临汾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22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丽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闫绪安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东曙、王一平、冯文龙、谷仓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宝玥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孙中杰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宋志学的山西省晋城晋普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岑丽辞去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2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黄岑丽因工作变动辞去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刘聪
校对:蒋海霞
审核:杨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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