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一谈海外飞地

文摘   2024-11-09 18:40   广西  

飞地,一种特殊的人文地理现象,指隶属于某一行政区管辖但不与本区毗连的土地。


根据地区与国家间的相对关系,分为:

“外飞地”(Exclave),如美国的阿拉斯州、丹麦的格陵兰岛等。

“内飞地”(Enclave),如阿塞拜疆的纳希切万地区。


美国、丹麦、英国、法国、荷兰、新西兰、西班牙等国家都拥有面积不小的外飞地。









格陵兰岛,距离丹麦本土3000公里,主权属于丹麦,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飞地。


阿拉斯州,距离美国本土1700多公里,主权属于美国,是世界上面积第二大的飞地。


我国有没有外飞地呢?


历史上,我国也曾拥有外飞地。

熊津都督府(今韩国西南部)——距离大唐本土约150公里,唐高宗显庆五年(660年)灭百济,设立设置了“熊津、马韩、东明、金涟、德安五都督府”,676年熊津都督府被新罗兼并。

耽罗岛(今济州岛),距离大元大陆海岸线174公里。元世祖于1273年设置设耽罗国诏讨司,后改成耽罗军民总管府,驻军约1700人,大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在高丽、大明的双重压力下,该岛驻军向高丽投降,是我国历史上管辖时间持续最久(约120年)的外飞地。

旧港宣慰司(今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巨港),由大明直接管辖、任命官员的海外飞地,1407-1440年。1405年广东籍华商协助郑和舰队消灭陈祖义海盗集团,1407年被明成祖册封为首任旧港宣慰司。


你,还知道中国历史上还有哪些海外“飞地”?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陆典谷中越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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