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军人配偶同居生子,女子被判刑!

时事   2024-12-12 13:39   广东  


12月12日,南都记者从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女子施某明知男子刘某是现役军人配偶却依旧与其保持同居关系,近日,经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施某因犯破坏军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23年4月,施某在得知刘某系现役军人的丈夫后,仍然与其同居。直到2023年9月,两人的关系被刘某的配偶发现。而施某还产下一子,经鉴定,刘某为胎儿的生物学父亲,随后,刘某的配偶报警。


2024年3月,经警方通知,施某主动投案。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现役军人时常需要在营区工作无法回家。施某在得知刘某是现役军人的丈夫后仍与之同居,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婚罪。而在案发后,施某仍然与刘某保持同居状态。


经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施某因犯破坏军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南都见习记者 李佳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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