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超标电动车还能上路吗?这些地方政策明确了!

文摘   2024-11-25 17:33   江苏  
在电动车日益普及的当下,新国标政策的推进让超标电动车的命运备受关注。自11月新国标更新后,多地对超标电动车的管理举措不断出台。

超标电动车究竟能否上路?还能骑多久?这些问题成为众多车主心中的疑惑,而各地也正根据实际情况,探索着更为合理与人性化的管理措施。

11月之后,这些地方对超标电动车采取人性化的治理政策,设置过渡期。

河 

许昌:对超标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设置3年过渡期,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车主需在2024年11月30日前,在各市县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悬挂标识牌,方可在过渡期内按规定上路行驶。

濮阳: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3年过渡期管理,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1月1日。车主需领取并安装黄色临时通行标识,未安装的不得上路行驶,过渡期满后,所有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
安阳: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1月1日,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3年过渡期管理,需领取并安装黄色临时通行标识。

鹤壁:对不符合标准的在用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的过渡期,从2024年11月1日起,过渡期届满后严禁上道路行驶。

济源: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未取得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过渡期结束后,所有超标电动自行车均不得上路。

开封:对2024年10月3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实施3年过渡期临时备案,核发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的临时登记备案号牌。

漯河:对非标电动车设置3年过渡期,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且明确过渡期满后,非标电动车不得在漯河市建成区道路行驶、停放。



四 川

雅安:对超标电动二、三轮车实施了4年的过渡期管理,至2028年5月31日之前可合法上路,在此期间,车主需对车辆进行临时备案管理,并更换统一设计的临时备案标识。
巴中市巴州区:对超标电动二、三轮车实施过渡期政策,期限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0日。需办理临时备案登记并悬挂临时备案标识,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未临时备案登记的禁止上路通行。



目前一些地方过渡期已满或将要期满,超标电动车上路将面临处罚。

遵义:11月1日以后骑“超标”电动车上路,一旦被交警查处,将会面临扣车、罚款等处罚。

江西萍乡、云南曲靖、河南郑州等地: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为2024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以后,超标电动车不允许上路行驶,违规上路被交警查处,将会受到罚款等处罚。

超标电动车的管理之路仍在继续前行,它不仅是政策的落地实施,更是对各方利益的平衡考量。各地政府通过设置过渡期、备案登记等方式,展现出在规范管理与民生关怀之间寻求平衡的努力。

而作为电动车主,我们是交通参与者中的重要一环,积极配合政策,主动办理相关手续,在过渡期内合法骑行。

相信在政府与民众的共同努力下,电动车管理将逐步走向更加完善、科学、人性化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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