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制度是明朝政府治理周边各民族的主要制度。明代的土司主要有两大类型:一是“土流参治”,这是明代土司制度的主流;一是羁縻土司。明代的“土流参治”又可分为以土官为主、流官为辅的“土流参治”和以流官为主、土官为辅的“土流参治”,前者主要实施于华南、西南等地;后者主要实施于甘青地区。
明朝建立后,面对甘肃境内众多的民族和宗教,册封了一大批土司,以便达到以流官制土官,以土官治土民的目的。明代今甘肃主要少数民族和土官有:
藏族 明朝对于今甘肃境内的藏族采取了恩威并施的政治手段、“群封众建”“尚用僧徒”的宗教政策和“以茶驭番”利用封贡的经济政策强化治理。明朝将藏区的吐蕃人以与中央王朝关系的远近分为“生番”与“熟番”。明代今甘肃境内影响较大的藏族土司有:岷州萨底族后土司至明末共传18 人;岷州革那族赵土司至明末共传7 人;洮州卓尼杨土司,杨土司是明代甘肃最大的土司之一,杨氏土司至明末共传9人;洮州底古族土百户昝氏土司至明末共传9 人;洮州着逊族土百户杨氏,又称“小杨土司”“永土司”,小杨土司至明末共传7 人;岷州卫马土司、河州珍珠族韩土司至明末各传8人;河州癿藏族王土司至明末共传6人;临洮土指挥同知赵氏至明末共传27 人。针对甘肃藏区教派林立、政教合一的特点,明朝在今甘肃藏区积极推行“群封众建”“尚用僧徒”的宗教政策,以适应藏族信仰藏传佛教的现实。明朝对于藏传佛教的管理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根据番僧的地位高低,授予封号,如法王之下封有西天佛子、大国师、国师、禅师、左右善世、左右禅教、左右讲经、左右觉义、都纲、喇嘛等共十一级,其中最著名的有大宝法王、大乘法王、大慈法王等。二是从中央到地方设置僧录司、僧纲司、僧正司、僧会司作为掌管佛教徒事务的宗教机构。在藏区,僧纲司又分为番僧纲司与汉僧纲司。三是广建和册立寺院。明代藏区的寺院一般须经朝廷确认,方可讲经布道。明朝今甘肃藏区的僧官按等级不同均辖有大小不等的部落和庄园,僧职皆可世袭。僧、俗世官虽有名义之分,但实际多由同一家族中的不同成员担任,行政教合一之实。明朝在今甘肃藏区所确认的寺院主要有:河州地区的弘化寺、马营寺、显庆寺、普岗寺、癿藏大寺等,洮州地区的禅定寺、垂巴寺、著洛寺、麻尔寺、圆成寺、阎家寺,岷州地区的大崇教寺、法藏寺、广福寺、报恩寺、弘教寺等。
蒙古族 明代今甘肃境内及缘边落居的蒙古人大体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明初散落在河西走廊以及河湟、庆阳一带归降的蒙古军民,这些归降的蒙古军民到了明朝末年,大部分都融入其他民族中或组建成新的民族,从而改变了当地的民族格局;第二类是明朝中期以后陆续从中国北部移居到今青海、甘肃河西走廊等地的蒙古人。甘肃河西走廊曾经是元代屯兵把守的重要地区,其中有驻扎在凉州一带的阔端后王和回鹘亦都护高昌王;有驻扎在河西西部以及哈密、柴达木盆地的察合台系诸王、忽必烈第六子爱牙赤、亦集乃路宁、肃王系统、柳城王系统等;有驻扎在湟水流域至永登、兰州一带的弘吉剌部驸马宁濮郡王——岐王系统、西平王——镇西武靖王系统。除此之外,在甘肃南部有创建礼店万户府的按竺尔蒙古五千户;有高昌回鹘王帖木儿不花所部探马赤军万人;有万户晃里达儿等部蒙古军;有驻扎在脱思麻地区以及陕西、甘肃行省各路、州、县的蒙古探马赤镇戍军队以及屯田将士。元明之际,以李思齐、张良弼、张思道、扩廓帖木儿为首的故元军队也曾大量涌入甘肃境内。沈儿峪一战,明军俘获扩廓帖木儿军八万余人,这些人中的大部分就近安置于今甘肃境内。明代河湟地区也是蒙古族较为集中的地区之一。史载“河州所属地方多是土达、番人”,河州等处“所管辖者皆土达人户”。对于这些归附的蒙古诸部,明廷或设卫给诰印授以指挥官,成为羁縻土司,如关西七卫等,但大多数为“土流参治”下的土司。在众多的蒙古土司中,庄浪卫鲁土司家族与河州卫何土司最具代表性。
庄浪卫土指挥使鲁氏。庄浪卫鲁土司家族世居庄浪(今甘肃永登县),是甘肃土司中最为显赫的家族之一。洪武三年(1370)脱欢降明,被安置在连城,为一世土司。永乐九年(1411),巩卜失加子失加升副千户,赐姓鲁,名贤。正统二年(1437),升指挥使。明朝建“三边”于西北,北拒蒙古,南捍诸蕃,庄浪地处这条防线的中心,故鲁土司的作用十分重要。终明之世,鲁土司家族不仅统辖着数万鲁家土军,而且充任着明廷的封疆大吏。鲁氏家族先后有鲁鉴、鲁麟、鲁经等以总兵官、副总兵官、都指挥佥事、指挥使等职,镇守于甘肃、庄浪、延绥等要地,极受朝廷倚重。崇祯十七年(1644),李自成部将贺锦经略河西,鲁家军拼死抵抗,遭受了灭顶之灾。鲁氏土司传至明末共传10 人。除此之外,庄浪卫鲁土司家族还有鲁镛、鲁福、鲁臣等五个分支,居住在天祝、古浪、永登等地。
河州卫何土司。明代河州何土司始祖何锁南,元末任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宣慰使、宣政院使。洪武三年(1370)归附。太祖赐姓何。同年,明廷设河州卫,以宁正为指挥使,何锁南为指挥同知,朵儿只、汪家奴(何锁南胞弟)为佥事。何土司传至明末共10代。
回族 回族大体在明中期形成,主要标志是信仰伊斯兰教和以汉语为本民族语言。明代今甘肃回族的形成与蒙元时期大批信仰伊斯兰教的西域人东迁有直接的关系。蒙古军三次西征,将大批被征服者迁徙到中国,从而使信仰伊斯兰教的西域各族大规模留居中国。元朝建立后,这些人按照“上马则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的原则就地入社,“与编户齐民等”,被称作回回户,从此转入屯垦牧养的经济生活。明代甘肃回族人口继续壮大,除来自境外中亚的“西域回回”“归化回回”“附籍回回”外,境内其他民族的融入也是一大来源。明代后期,陕西和陇右已成为甘肃回族聚居最多的地区之一,故明朝末年这一地区多次发生回族反抗斗争,如正德九年(1514),庆阳合水县(今甘肃合水县)回族李大禄因不堪官府掠夺,率领当地回族群众反抗政府;正德十二年(1517),甘肃河西回族数千人,拥众南山,而分千骑攻高台;正德十六年(1521),陕西回族陈克己率众起事。
东乡族 东乡族主要分布在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境内,因居住在河州东乡而得名。对于蒙古人落居东乡地区的直接记载是明初曾随从邓愈招抚卜纳剌的俞本在其《明兴野纪》一书中写卜纳剌归附后,“率家属于城东驻扎十营”,明廷于河州设武靖卫,以卜纳剌为指挥同知,设千百户镇抚之职,管理旧蛮、番酋。另嘉靖《河州志》卷2《人物志·国朝武功》载:“脱晟,本州麻失里(位于河州东三十里)人。累有军功,由蒙古千户所百户升本卫指挥佥事。”明朝初年就已废置万户一职,元时的万户在明初大多改为千户,因此,明代驻扎在河州东乡麻失里的蒙古千户所应当是部分脱思麻探马军四万户府改置而来。明初河州卫下“置千户所八……曰蒙古军、曰灭乞军”。至于回鹘人何时落居河州,《亦都护高昌王世勋碑》及《元史》卷122《巴而术阿而忒的斤传》中均有记载。
保安族 保安之名因明初设保安站而得名。明初的保安站位于今青海省同仁县保安地区。永乐四年(1406),河州卫指挥使刘钊奏调中左千户一所迁往贵德居住。居住在贵德的中左千户所共辖十个百户所,其中四个百户(屯寨)所驻扎在保安地区,称为“保安四寨”。保安堡是保安四寨中的中心堡。明朝保安地区以保安站、保安四寨为中心,逐步形成了一个多民族聚居区,主要居住着藏族、蒙古族、汉族以及部分信仰伊斯兰教的居民。《循化志》称保安四屯,“屯兵之初,皆由内地拨往,非番人也”。其中“吴屯者,其先盖江南人”;李屯人称其祖先来自成吉思汗的军队;季屯称其祖先是从西域(新疆)来的蒙古人。脱屯、李屯居住的屯戍军卒被称为“尕撒尔”“霍尔”等。李屯、脱屯、季屯在当地又被称为保安三寨。清朝咸丰、同治年间,保安地区部分信仰伊斯兰教的居民因农耕灌水等问题与周边各族群众发生争执,遂辗转迁至今甘肃省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大河家一带居住。久而久之形成今天以信仰伊斯兰教为主的保安族。
裕固族 裕固族因语言的不同分为东、西两部分。但无论是讲西部语还是东部语的裕固族都称自己为“尧乎尔”。历史上不同时期对裕固族有不同的称谓。元明两代称“撒里畏兀”。一般认为,河西回鹘是裕固族的先民,但有一部分西州回鹘裹挟在其中。洪武八年(1375),卜烟帖木儿遣使来朝,将元朝赐予的金银字牌上缴明朝,明廷在撒里畏兀地区设置安定、阿端二卫,封卜烟帖木儿为安定王。明初,故元甘肃行省太尉朵儿只班不受明廷招抚,进入撒里畏兀地区,使曲先、阿端、安定三卫遭受沉重打击,族民流徙,驻地逐渐东移。永乐及宣德时,由于曲先、阿端、安定三卫首领多次劫杀明廷派往西域的使臣,明朝派兵剿杀。撒里畏兀部落远逃。此后明廷将撒里畏兀诸部,甚至包括赤斤蒙古、罕东、沙州等卫的蒙古部落东迁至肃州南祁连山麓。正德年间(1506—1521),进占青海地区的亦卜剌蒙古部落袭扰关西七卫诸部,明廷又将西七卫诸部继续东迁,迁至肃州、甘州以南祁连山麓。在长期交往过程中,被共同的命运联系起来的撒里畏兀各部与赤斤等卫的蒙古部落,加强了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联系,特别是迁至肃州、甘州以南祁连山麓后,他们为了生存,精诚团结合作,共同抵御青海蒙古和其他民族的袭扰,按照草原民族的习俗,推举尊贵的或强有力的氏族部落首领为头领,维持内部社会秩序。正是这种共同生活、共同地域和共同的政治环境,促使一个新的民族在明代后期逐渐形成。由于这个民族共同体的族源主要由撒里畏兀部落和蒙古部落组成,所以至今在语言上仍有很大的区别。
清朝甘肃主要的土司 清朝甘肃有多少土司,据清代兵部档案载,清朝甘青地区的土司凡土指挥使8 人,指挥同知7 人,指挥佥事8 人,千户7人,百户9 人。不过在甘肃境内影响较大而权势显赫的土司仅10 余家,其中甘肃境内尤以临洮赵土司、卓尼杨土司、永登鲁土司势力为甚。
卓尼杨土司。卓尼杨土司进入清代后势力更大。顺治十八年(1661),杨朝梁归清,为外委土司。康熙二十年(1681),杨威袭职,因防和硕特东进和平息迭山藏族之乱有功,加封二品顶戴花翎、随营游击。乾隆四十六年(1781)撒拉族反清,杨宗业出兵助清镇压,赏三品顶戴花翎,领兵部号纸。光绪六年(1880),杨作霖袭职,因功上头品顶戴,领兵部号纸,兼摄禅定寺世袭僧纲,管辖范围日益扩大,势力更为强盛,成为甘青各土司中最强者。民国建立后,杨积庆于民国十六年(1927)改任洮岷路游击司令,后改为保安司令。杨氏土司鼎盛时辖区总面积为1.1万平方千米,辖部落48 旗,578 族,近10 万属民。48 旗番民中有以农业为生的,有从事农业和森林狩猎业的,但更多的是畜牧业与农业的混合型经济,其土地所有制类型主要为份地与租佃两种。在宗教方面,卓尼杨土司自第一代始就以禅定寺为宗教中心。禅定寺原名卓尼寺,康熙五十二年(1713),敕封该寺为“禅定寺”。禅定寺的僧纲由卓尼土司家族世袭,总揽全寺政教事务。格鲁派兴起后,禅定寺成为一座正规的格鲁派大寺,统领108 个寺院、17 个教区。禅定寺寺僧最多时有3000余人。杨土司家族自清初至清末共传11人。
会川赵土司。顺治二年(1645),陇右底定,第二十八代土司赵师范率子枢勷归附清朝,仍令管理临洮卫指挥使土司事务。同治年间,赵土司在河州回民反清斗争中几近毁灭。光绪二十年(1894),赵元铭袭职,领兵部号纸。光绪二十一年(1895),河湟事变,赵元铭协助官军解围河州有功,加二品衔勇号。赵氏世居渭源县(原属狄道)桧柏庄。赵土司家族自清初至清末共传14人。民国建立,末代土司赵柱(字天一)被任为临洮县保安大队长。
平番鲁土司。明末鲁氏家族遭到沉重打击。顺治七年(1650),鲁宏被清廷释放返乡。顺治十六年(1659),复授指挥使。清代鲁土司家族虽然恢复了世袭特权,“照旧管束土官、土军并各该僧俗家口”,但随着清朝疆域的扩大以及北元威胁的消失,鲁土司家族的作用大为减弱。但即使如此,鲁土司家族还是参与了一系列重大的军事行动,协助清军平定王辅臣,助剿喀尔喀,随征罗布藏丹津,攻打苏四十三等。土司鲁宏家族自清初至清末共传10人。鲁镛家支后代鲁大诰自清初至清末共传10人。鲁之鼎、鲁典家支自清初至清末共传8人,民国初年废。鲁福家支后代鲁培祚家支自清初至清末共传9人。把只罕家支后代鲁典家支自清初至清末共传9人。
清朝对甘肃土司的治理 清朝的甘肃并没有大规模实施“改土归流”,而是“土流分治”,这与南方明显不同。但是说清朝甘肃没有大规模实施“改土归流”,并不等于对土司没有治理,相反,清廷对于甘肃土司的治理并不逊色于“改土归流”,以至于治理后的甘肃土司大多名存实亡。综合起来,清初朝廷对于甘肃土司的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一是以体制削弱土司。清初朝廷在甘肃将大量卫所改置为府、州、县,卫所的军事职能由驻防八旗兵、绿营兵取而代之。甘青土司武装从清朝的军事体系中剥离出来,其重要性以及政治地位被极大削弱。“土流参治”演变为“土流分治”。二是恩威并治。由于甘肃土司的积极贡献,清政府不但没有大范围实施“改土归流”,而且还相继册封了一批新土司。与此同时,清政府对原有土司进行整顿,取消了一批汉化程度较深以及个别不法土司。三是强化法律约束。主要包括清朝土司除长子承袭外,庶子亦有资格承袭;土司不得越界活动,违反者,土官革职,土人按律处罚。四是严控土司武装与禁止私藏武器。相较土司拥有土兵而言,清政府更为担心的是甘青土司是否私藏武器。清政府对于土司私藏军器方面有着严格的规定,明令奸商不得将军器卖给土司,违者杖一百、充军;地方官知情不报,甚至怂恿犯罪,与知情者一样罚罪。五是经济上的釜底抽薪。罗卜藏丹津事变后,清政府乘势在甘肃土司中全面清查田土,造册输粮,土司的经济命脉开始转由国家掌控。在清朝政府一系列措施的治理下,存在了几百年的土司在清朝末年绝大多数退出了历史舞台。
来源:甘肃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