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一批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鄢陵县一高时任伙食科科长刘丙林、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卢昊、伙食科科长王志锋对学校食堂监管不到位问题。2015年1月至2024年5月,鄢陵县一高饮用水供应商许昌新秒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为学生办理水卡时,每张收取20元押金,水卡押金未退还学生,共计14万余元。2021年8月至2024年5月,鄢陵县一高食堂承包商许昌育才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在为学生补办餐卡时,每张收取20元押金,餐卡押金未退还学生,共计14万余元。以上应退未退水卡和餐卡押金共计28万余元。鄢陵县一高伙食科和后勤服务中心日常监管不力、失职失责,2024年5月,刘丙林、卢昊、王志锋三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应退未退水卡和餐卡押金已全部追缴,目前由鄢陵县一高负责向学生陆续退还中。
襄城县职教中心后勤处副主任毛兆清对学校食堂监管不到位问题。2020年8月,襄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与许昌创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鑫餐饮公司)签订学校食堂服务协议,委托创鑫餐饮公司为在校学生提供餐饮服务。学校提供场地、设施设备以及食材等,并对创鑫餐饮公司提供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管。2020年8月至2024年5月期间,负责食堂管理工作的毛兆清对创鑫餐饮公司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该公司服务人员未支付餐费,在学校食堂累计食用学生餐700天,致使学生入口餐费减少13万余元,侵害学生利益。2024年6月,毛兆清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创鑫餐饮公司将未支付的餐费13万余元上交学校食堂专户。
禹州市夏都街道三都学校负责人马葡萄对学校食堂监管不到位问题。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期间,马葡萄对学校自营食堂监管不到位,疏于管理,导致学校自营食堂管理混乱,购买食材成本低于伙食费标准的65%;蔬菜、豆制品采购清单不完整、不规范;2023年秋季学期结余款3万余元未退还学生等问题。2024年5月,马葡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夏都街道三都学校将2023年秋季学期餐费结余款退还至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