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说”来了!

政务   2024-11-14 14:01   湖北  


11月12日上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与武汉大学针对在校学生联合开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与实践”课程第五讲——“检察官说”成功举办。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三级高级检察官高丹,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湖北省优秀办案检察官王芳,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全国优秀公诉人徐永芳为武汉大学百余名师生作专题授课。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长江学者、《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主持授课。



检察官到底说了哪些?

让我们来一探究竟!


高丹为在座学生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发展历程及“4+11”法定办案领域。


“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她说:“在日常办案中要做到四个坚持。一要坚持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中履职尽责;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立办重点案件;三要坚持一体履职发挥机制优势;四要坚持沟通协作凝聚治理动能。” 


王芳以《以“求极致”的精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题,从自身成长经历出发,激励同学们要不断跳出舒适圈,挑战自己、成就自己。


她总结自身的办案体会,告诉同学们检察履职需要为民司法的初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恒心和追求司法公正的决心。她说:“对本职工作的热爱、坚持不懈的勤奋、‘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就是工作的三大法宝。”


徐永芳围绕“为什么做一名公诉人?怎么样做一名公诉人?做一名怎样的公诉人?”三个问题,结合具体办案经历,讲述了自己的办案故事。


“一名优秀的公诉人要有深厚的法理知识、朴素的价值观和独立的思考能力。”她告诉同学们,“‘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点在‘高质效’,难点在‘每一个’,作为新时代的检察官,要努力还原事实真相,传递法治信仰。”课程最后,她用一则小短片直观地向大家展示了“什么是检察官?”


秦前红表示,三位检察官的经历像是一把把珍贵的钥匙,为同学们打开了理解法律实践与理论关系的新窗,提供了大量从实践中升华而来的视角和思路,存在极大的借鉴和启发意义。


讲座最后,大家一起观看了由真实案例改编的检察微电影《破晓》,在座师生纷纷表示深受感动,现场交流互动活跃。



根据课程安排,后续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选派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和较深厚理论功底的检察官,围绕检察业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授课。



作者丨王雅妮

摄影来源丨武汉大学法学院

编辑丨韦哲

审核丨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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