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子花4.6万买原8万的试驾车,没多久发现车子常发出怪声,一查才知竟是重大事故车。男子要求退钱遭拒后,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文摘   2024-11-07 14:59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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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男子花4.6万买原8万的试驾车,没多久发现车子常发出怪声,一查才知竟是重大事故车。男子要求退钱遭拒后,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案情回顾

小吴本以为自己捡了个“大便宜”,却没想到,这辆车给他带来了无尽的烦恼。


事情还得从今年年初说起。


江苏的男子小吴,在一家汽车销售处看中了一辆试驾车。


这辆车的原价为8万元,但因为是试驾车,价格有了不小的折扣,最终以4.6万元成交。


对于这个价格,小吴当时心里还是挺满意的。


试驾车的使用时间较短,车况一般不会差,价格还便宜,怎么看都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事情并没有小吴想象得那么顺利。


买车没多久,小吴在日常使用过程中,逐渐发现这辆车经常发出一些奇怪的声音,尤其是在颠簸路段行驶时,前车身部分总有异响。


起初,小吴还以为是车辆正常的老化现象,毕竟已经是试驾车了,可能在使用过程中有些损耗。


他甚至还特意去了4S店进行了一次简单的保养和检测,但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


直到有一天,小吴在一次高速行驶时,异响变得更加明显,甚至影响到了车辆的稳定性。他意识到问题可能比想象中更严重,便将车送到了修理厂进行全面检查。


检修结果让小吴大吃一惊。


修理厂的师傅告诉他,车的前梁有明显的维修痕迹,甚至出现了弯曲的情况,这种现象通常是发生过重大事故导致的。


为了确认车况,小吴还特意找了专业的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了进一步鉴定,结果显示这辆车确实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修复后的车况远不如正常车辆。


“重大事故车!?”这个结果让小吴瞬间愤怒不已。


他回想起自己在购车时,销售人员从未提到过车辆有过事故记录,只是简单介绍说这是一辆试驾车,车况良好。


小吴认为,销售公司在明知车辆有重大事故的情况下,故意隐瞒事实,属于欺诈销售行为。


于是,小吴带着相关报告,找到了汽车销售公司,要求退还购车款,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欺诈销售”条款,提出三倍赔偿的要求,总计13.8万元。


销售公司对此却并不认同。


他们表示,车辆已经过了交付验收,小吴在购车时也签署了相关协议,说明车辆为试驾车,且已告知车况,双方的交易是合法有效的,拒绝了小吴的退赔要求。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小吴只好将汽车销售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


法律分析

在这起纠纷中,关键点在于汽车销售公司是否在交易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以及小吴的退赔要求是否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必须如实告知消费者商品的真实信息,特别是涉及到重大瑕疵或潜在风险的情况。


如果商家故意隐瞒或者虚构重要事实,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错误购买决定,这种行为属于欺诈。


在本案中,小吴购买的车辆虽然是试驾车,但销售公司未明确告知其为重大事故车,且车辆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这显然不符合“如实告知”的义务。


销售公司虽然主张已告知车况,但未能提供任何明确证据证明其告知了车辆曾发生重大事故的事实,属于信息披露不充分。


关于小吴提出的三倍赔偿请求。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销售”确实可以要求三倍赔偿,但这一主张的前提是能够明确证明商家存在故意欺诈的行为。


也就是说,小吴需要提供证据证明销售公司在知晓车辆存在重大事故的情况下,故意隐瞒这一信息进行销售。


否则,法院很难完全支持三倍赔偿的要求。


在实际审理过程中,法院更多地考虑了双方的合同约定和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尽管销售公司未充分披露车辆的真实情况,但考虑到车辆价格折扣明显,且小吴在购车时已知晓其为试驾车,法院并未支持小吴的全部诉求。


最终,该案通过调解解决。汽车销售公司同意退还小吴购车款4.6万元,并额外赔偿3.2万元,算是对车辆隐瞒瑕疵的补偿。对于小吴提出的三倍赔偿请求,法院认为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案件看法

这起案件中,许多网友表示,小吴在购车时没有仔细了解车辆的真实情况,也没有进行充分的车辆检测,购车后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疏忽所致。


也有网友认为,销售公司确实存在隐瞒事实的行为,应该对消费者的损失负责。“自己智商有问题,还怪别人没提醒她?”有网友调侃道。


事实上,购买二手车或试驾车时,消费者一定要注意核实车辆的真实情况,尤其是是否发生过重大事故,这不仅关乎金钱,更关乎行车安全。那么对于这起纠纷,你怎么看呢?你觉得法院的判决是否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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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So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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