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泰国网络犯罪调查局局长沃拉瓦下令让下属第二分局安排人员前往位于曼谷宾告巷的一处公寓内展开搜查并逮捕了30岁的人妖维素其涉嫌向计算机系统内录入带有色情性质的内容等指控。据悉,第二分局工作人员于此前开展打击社交平台上的人口贩卖行动时发现,在某平拥有超60万名“粉丝”的网红人妖发布有邀请拍摄色情视频的信息,
并将所拍摄视频通过该平台销售。但其仅在平台上发布视频样片,旨在吸引感兴趣者付费入群观看其余视频。经进一步调查,警方得知了人妖维素的真实身份及居住地址,遂前往上述地址展开搜查并成功将其逮捕。同时,还查缴了其用于拍摄和剪辑视频的手机和平板电脑,以及灯和睡衣等视频拍摄装备。
被捕后,维素向警方招供称,他从事色情视频拍摄和销售活动已3年有余,#每个月的收入在10至20万泰铢区间 同时,他曾邀请多位男性参与拍摄视频 部分人员是免费拍摄而部分人员则需支付 #每个视频1000至2000泰铢的报酬
拍摄结束后,由他本人进行视频销售。而目前,警方已将其交由网络犯罪调查局第二分局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