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资料有版权,低价“倒卖”恐触法!
政务
2024-11-28 11:20
北京
当你看到价值千元的
线上教育学习资料
只需15元就能包月下载时
是不是很心动?
但可别轻易行动
这种低价“倒卖”他人作品的行为
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A公司经营国内知名教育资源门户X网站,主要在网上销售中小学各类教育学习资料,用户注册X网站账号并支付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的价格后观看、下载相关教育资料。2023年9月,A公司发现X网站上的学习资料以0.5元/份或15元包月下载的价格在Z网店对外出售。经查,2022年至2023年9月,曾某以多个公司的名义与A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合法获取该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资料下载权限后,通过其经营的Z网店将资料二次对外出售,销售金额共计30万余元。2024年7月,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曾某提起公诉,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等规定,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即使是付费获得的他人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能擅自将作品上传至互联网进行分享传播。本案中,曾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A公司的许可,通过网店提供代下载资源服务,属于复制发行他人作品的行为,且非法经营的数额较大,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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