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进一步方便高校毕业生快捷享受各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从2024年8月1日开始,林芝市巴宜区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集中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林芝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含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补贴(含区内市场就业补贴、区外就业补贴、证书补贴等)。
二、受理时间
符合在巴宜区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及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初审通过后,于每月1号—15号之内提交纸质材料到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终审(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的,请于次月1号—15号之内提交)。为提高政策兑现效率,每月16号—30号为材料复审及补贴资金兑现时间,该时段内暂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流程
申报区内市场就业补贴的企业以及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请在“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https://www.xzggjyfw.com/”注册并按流程上传相关资料。申报区外就业补贴、证书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西藏就业创业”,按照流程上传相关资料,提交申请后将相关纸质版材料交至巴宜区人社局一楼高校服务大厅。
(二)资料要求
所有提交的纸质材料均需按要求提供原件及清晰的彩色复印件。
四、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服务中心
地 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广州大道南段199号
联系电话:0894-5661800
五、特别说明
高考时户籍为县(区、市)的,或企业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县(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请在高考时户籍所在地或登记所在地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申请办理相关补贴。
企业须在收到补贴资金30个工作日内完成高校毕业生补贴资金发放,相关银行凭证及时报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服务中心备案,并将银行支付凭证作为企业申报下一年度高校毕业生补贴的必备条件。
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领取补贴或在申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将追回所领取补贴资金,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注:本公告由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1日
审核:洛桑曲巴
责编:王超
编辑:何小艺
来源: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