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承销保荐”)于2023年8月28日签署了《北京小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书》。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提交了北京小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材料,拟申报板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辅导机构为长江承销保荐。2023年8月30日,北京证监局受理了公司报送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申请;2023年9月1日,北京证监局同意公司辅导备案,公司正式进入辅导期。根据公司自身战略发展需要,为更好的促进未来业务发展,在与辅导机构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决定调整上市规划。2024年11月29日,辅导机构长江承销保荐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中将公司拟申报板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变更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辅导备案证监局仍为北京证监局,辅导机构仍为长江承销保荐。辅导期内,长江承销保荐按照辅导计划开展辅导工作,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为公司提供有力支持。自公司完成辅导备案之日起,长江承销保荐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更新并向北京证监局报送辅导工作进展报告,说明辅导期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已累计报送4期,公司的辅导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两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457.5204万元、2,946.9394万元,根据最近一次新增股东入股价格,公司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4.41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为10.74%,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一)《北京小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书》(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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