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评定栾留伟为烈士的批复
鲁政字〔2024〕13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评定栾留伟为烈士的请示》(泰政呈〔2024〕17号)收悉。依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特评定栾留伟为烈士,其亲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5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追认邢兆太、金来、吕步蟾、付俊岭、
吕德昌、周文彬为烈士的批复
鲁政字〔2024〕132号
淄博、泰安、临沂市人民政府:
你们市《关于评定邢兆太为烈士的请示》(淄政呈〔2024〕15号)《关于申请追认金来为烈士的请示》(泰政呈〔2024〕16号)《关于申请追认吕步蟾、付俊岭、吕德昌、周文彬4名同志为革命烈士的请示》(临政报〔2024〕43号)收悉。依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特追认邢兆太、金来、吕步蟾、付俊岭、吕德昌、周文彬为烈士,其亲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