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谨慎选择教育培训机构的消费警示

政务   2024-11-15 14:01   浙江  


丽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4年第5号消费提示


近年来,教育培训领域的消费投诉显著上升,涉及霸王条款、虚假承诺及违规经营等问题较为突出,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切实帮助消费者规避风险,丽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参与教育培训时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培训机构选择要谨慎。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认准资质,选择有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且信誉良好的培训机构。建议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或相关平台,查询机构的经营状况、处罚记录及是否存在经营异常,同时对机构教学环境做实地考察,核实机构的师资力量等情况。

二是培训合同签订要理性。面对培训机构宣传中的效果承诺,应保持理性,不轻信口头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务必签订正式合同,仔细阅读每一项合同条款,确保合同中清晰载明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详细的救济途径,把经营者有关宣传及口头承诺写入合同条款。对于高额或长期课程,要谨慎签约,避免一次性大额支付,以防“退费难”“套路贷”和机构“卷钱跑路”等风险。合同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三是消费凭证留存要谨记。缴费时,应通过培训机构的对公账户缴费,避免使用私人账户转账。缴纳培训费后要及时向培训机构索要正规发票。遇到消费纠纷,及时与机构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收集证据,拨打12345热线,向相关部门咨询、投诉或举报,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孙蓓蓓  编辑:柳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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