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大学此次引进对象分两类:
编内全职引进人才:专任教师岗共120名,引进层次为特殊人才、学科带头人、优秀教授、学术骨干(含团队)和优秀青年教师(博士)
校外柔性引进人才:专任教师岗共253名,其中银龄教师93名、援疆支教教师96名、兼职授课教师64名。
在引进人才中,特殊人才、学科带头人、优秀教授、学术骨干(含团队)和优秀青年教师(博士)可享受以下待遇:
特殊人才:相关待遇采取一人一事一议协商而定。
优秀团队:根据团队成员标志性成果按优秀教授、学术骨干或优秀青年教师(博士)的相关待遇执行。
学科带头人:服务期5年或8年,享受安家费60-100万元或一套100-200㎡住房,每年60-100万元生活补助(享受3年)。
优秀教授:服务期5年或8年,享受安家费45-75万元或一套100-133㎡住房,每年30-45万元生活补助(享受3年)。
学术骨干:服务期5年或8年,享受安家费40-65万元或一套100-125㎡住房,每年20-35万元生活补助(享受3年)。
优秀青年教师(博士):根据一至四层次,服务期5年或8年,享受安家费10-45万元,提供一套不低于100㎡住房,无住房需求者给予住房补助费53万元,享受每年1-6万元生活补助(享受3年)。
学校还将配备科研启动费,特殊人才科研启动费具体商议,其他高层次人才中理工科类14-50万元,文科类10-25万元。
银龄教师可享受以下待遇:
长期援派教师:援派时间不少于一学年,正高级职称教师11.5万元/年、副高级职称教师9万元/年。
短期援派教师:援派时间不少于一学期,正高级职称教师9500元/月、副高级职称教师7600元/月。
其他待遇:提供专家公寓,一学期报销本人或直系家属一次往返交通费,发放课时费,购买雇主责任险。
援疆支教教师可享受以下待遇:
待遇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援疆干部人才相关待遇执行。提供住房,每学期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兼职授课教师可享受以下待遇:
课时费标准:正高职称300元/课时,副高职称或博士260元/课时,中级职称200元/课时。
其他待遇:提供临时性住房,每学期末一次性发放该学期交通补贴,标准为喀什地区教师1000元/人·学期,喀什地区以外的疆内教师2000元/人·学期,疆外教师6000元/人·学期,购买雇主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