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民生实事 绘就幸福底色——崇信县民政局有力有序推进2024年为民实事项目建设
政务
2024-11-02 16:54
甘肃
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项目建设是补齐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短板的有力举措,是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系统工程。今年以来,崇信县民政局认真落实省市为民办实事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协同化”要求,精心谋划部署,逐项推进落实,高质量推进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等省市为民实事项目建设,全力绘就幸福民生底色。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不断加强为民实事项目组织领导,局党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项目重点工作,并报请县政府印发了《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暨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定一名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协调、调度推进和具体落实工作。积极衔接争取项目资金,先后3次赴省市对接项目事宜,争取项目资金290万元,全周期严格管控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断加强项目调度和服务,严格落实项目日监控、周分析、月调度、季点评、年考核制度,全面掌控项目信息,全程调度项目进展,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项目落地生根、见行见效。广开言路纳谏,精准谋划对接。坚持发力在前、谋划在前,始终密切跟踪国家宏观政策和资金投资导向,在项目实施前期先后主动邀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及第三方运营机构全程参与项目选址和工程建设规划,对项目实施方案逐一研究讨论,多次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充分开展项目实施前期调研,先后召开座谈会3次、入户走访50余人,广泛听取离退休老干部、独居老人、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和村(社区)及第三方运营机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入住对象真实需求和建设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择优采纳,有效提升了项目谋划的精准性,为后期项目实施及运营奠定了坚实基础。严格建设标准,抓好工程实施。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严格按照甘肃省村级互助幸福院和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指南建设标准和功能设置,依托现有互助老人幸福院,采取“政府扶持、村级主办、志愿引领、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模式,同步做好适老化改造工作,确保老年人活动安全。先后投资200万元,实施崇信县木林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原有空房20间509平方米,设置护理型床位10张,建设休息室、医护室、康复室、娱乐室等功能室。投资90万元,实施崇信县柏树镇木家坡村、黄花乡黄花塬村、锦屏镇西街村3个村级互助幸福院,木家坡村互助幸福院改造原有空房150平方米,使用面积110平方米;黄花塬村互助幸福院改造原有空房150平方米,使用面积110平方米;锦屏镇西街村互助幸福院改造原有空房160平方米,使用面积120平方米,主要进行房间室内增白、铺设塑胶地面、线路改造,采购康复护理及餐厨设备等,为老年人提供助餐休息、休闲娱乐、健身康复等服务。目前,以上省市为民实事项目均已全部实施到位,相关设施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并投入运营。对标评估标准,严把验收关口。严格按照功能齐全、适老方便的原则对前期建设方案及规划设计进行审定。注重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紧盯“安全、质量、效益”目标,从建管体制、工程质量、资金管理、运行管理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各项省市为民实事项目建设落实落地。9月下旬,联合施工、监理、施工、设计等项目实施相关机构,组织专门工作力量,深入项目工地一线,采取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实地勘察等方式开展实地验收,现场交办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等机制,确保真正让老年人放心、安全使用。突出实际效应,做好运营管理。对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由第三方运营机构进行运营管理。对村级互助幸福院由县民政局和所在乡(镇)政府负责监督管理,村委会负责运营。始终坚持公益属性,在优先保障高龄、独居、空巢、失能、部分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和低收入等老年群体住养服务需求的同时,积极向其他老年人开展普惠养老服务。同时,建立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村级互助幸福院员工管理、服务管理、财务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管理、后勤管理、纠纷调处等制度,与托养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服务内容和方式,确保项目运营合理规范、公开透明。下一步,崇信县民政局将继续抓好为民实事项目监管,加大运营经费争取和支持力度,确保已经运营的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互助幸福院长期高效运营,切实为辖区老人提供膳食供应、康复护理、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综合服务,不断提升全县养老服务质量水平。编辑:崇信县融媒体中心/杜丽莎
编审:崇信县融媒体中心/景彦博
审核:崇信县融媒体中心/张虎平 戴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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