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贵安新区各行业主管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大数据主管部门,各企业,贵阳大数据交易所:
数据要素型企业是构建数据流通基础、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基础,对强化数据要素优质供给、规范数据流通交易、打造数据流通交易上下游产业链、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根据《贵州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黔党发〔2023〕9号)《贵阳贵安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支持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优化提升实施方案》(筑府发〔2023〕17号 )《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黔数据领办〔2023〕12号)等文件要求,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和贵安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贵阳贵安数据要素型企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要素资源型企业。是指通过授权运营、流通交易其合法拥有或控制的数据资源,或者销售、租赁算力资源获得经济收入的企业。
(二)数据要素技术型企业。是指通过提供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加工、数据传输、数据分析、数据安全等技术服务,或者提供算法模型获得经济收入的企业。
(三)数据要素应用型企业。是指通过自主经营或者许可他人经营数据产品获得经济收入的企业。
(一)基本条件
(1)企业近三年内诚信记录、综合信用良好,未违反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2)获得省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中心颁发的数据商凭证;
(3)企业从事数据和相关数据创新活动的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二)数据要素资源型企业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通过贵州省数据要素登记OID服务平台登记的数据资源、算力资源原则上不少于50个;
(2)通过授权运营、流通交易其合法拥有或控制的数据资源获得年度收入原则上不少于500万元;
(三)数据要素技术型企业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拥有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加工、数据传输、数据分析、数据安全等数据要素资源化、资产化方面的技术知识产权,或者拥有算法模型并通过贵州省数据要素登记OID服务平台登记;
(2)企业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DSMM)等数据能力评估;
(3)通过提供数据技术服务,或者提供算法模型获得年度收入原则上不少于1000万元;
(四)数据要素应用型企业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通过贵州省数据要素登记OID服务平台登记的数据产品原则上不少于20个;
申报企业需填报数据要素型企业申报表(附件1),编写数据要素型企业申报报告(附件2),并按照申报材料清单准备申报材料。
数据要素型企业通过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平台进行在线申报(https://www.gzdex.com.cn/),平台将于2024年11月1日开启,申报企业于2024年11月23日前完成申报填报。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及贵阳市各区(市、县、开发区)大数据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推送至市大数据局。
对于完成申报认定的本地企业,贵阳贵安将优先在公共数据供给、数据训练、资金支持及人才培育等方面给予支持。
(一)请贵阳市、贵安新区各行业主管单位组织本行业企业做好数据要素型企业申报工作。请各区(市、县、开发区)大数据主管部门组织各行业主管单位做好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做好数据要素型企业申报工作。请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组织数据商做好数据要素型企业申报工作。
(二)请各区(市、县、开发区)大数据主管部门落实好辖区内申报企业的材料审核、服务工作,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于2024年11月23日前将各企业申报材料汇总推送至市大数据局。
附件:
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
2024年10月23日
来源: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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