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英带队在咸阳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咸阳市礼泉县、长武县、彬州市、渭城区、兴平市等地,实地检查有关部门普法责任落实、“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情况。
李晓英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完善监管执法机制,增强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法治意识。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加强法治教育和培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深入排查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强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安全防范。要强化安全科技支撑,建立风险监测系统,加强重点领域安全升级改造,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