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批准,十二届东光县委第七轮巡察近日完成反馈。县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分别向县教育局、县统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数政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县工商联9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9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分别召开巡察反馈会议。会前,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吉利同志在听取十二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单独反馈了巡察意见。会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县领导田月军、韩树翔分别出席有关反馈会议并讲话。
根据东光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1至2024年8月15日,县委对9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聚焦党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聚焦党组(党委)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8月28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反馈会上,县委巡察组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积极进展。同时,县委巡察组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的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不深入,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有的工作作风不扎实,担当尽责方面有差距;有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党建工作缺失,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出席县领导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反馈会议时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河北调研重要讲话精神。要强化整改落实,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压实整改责任,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整改效果。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深刻反思、逐项梳理,制定整改方案,细化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赵 娜
初审:任 涛
复审:于素芹
终审:胡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