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客户端消息,12月9日下午,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广州召开。
会议听取广东省人民政府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张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经表决,通过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张新的省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张新(资料图 来源:国新网)
广东省政府网站显示,张新负责商务、口岸、自贸、金融、供销社方面工作。
现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委金融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书记。
1985—1989 中南财经大学计划统计系国民经济计划专业学习;
1989—1992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保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2—1997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金融与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1997—2001 世界银行金融市场发展局(华盛顿)高级金融学家、亚洲金融危机处理小组债券部负责人;
2001—200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
2004—2005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
2005—2009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
2009—2017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副书记、副主任(2013.1 主持工作)、工会主任,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局长(其间:2010.9—2011.1 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7—202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0—2024 广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24—广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金融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