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阿合奇县扫黑办关于公开征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政务   2024-11-01 19:07   新疆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及集体利益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下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通过暴力、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操纵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插手基层公共事务,如土地分配、项目审批等,以此达到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以暴力或威胁手段强行索取村民财物,肆意对村民进行随意殴打、虐待、谩骂、收取保护费、过路费等行为的黑恶势力;

4.无事生非,挑起事端,扰乱社会秩序,雇佣恶势力成员,特别是未成年人,形成帮派势力,对群众进行恐吓、威胁和打压的黑恶势力;

5.利用权势地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长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未经合法程序侵占集体土地、矿产资源、盗采砂石等集体资产黑恶势力;

6.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7.其他有关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8.其他黑恶势力;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可通过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

2.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尽,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3.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1.网络举报: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

2.阿合奇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908-5626409

3.阿合奇县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908-5620019

4.来信来访:阿合奇县南大街西14院县扫黑办

5.来电来访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各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经查证举报属实的,对实名举报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阿合奇县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来源:县委政法委  张勇胜
编辑:杨艳争
审校:储召君
审核:沈康
投稿邮箱:ahqlj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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