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石楼县委原书记王廷洪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11-22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石楼县委原书记王廷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廷洪:
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
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民间借贷活动,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
超计划生育二胎;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巨额公款归个人使用;
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王廷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廷洪:
开除党籍处分;
由省监委对其作出开除公职处分;
终止其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廷洪,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山西省交口县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09--1992.06,吕梁会校学生
1992.07--1996.01,山西省交口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科员
1996.01--1999.04,山西省交口县双池镇副镇长(1993.09--1996.07省财税专科学校专科;1996.07--1998.12中央党校函授本科)
1999.04--2001.04,山西省交口县坛索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1.04--2004.01,山西省交口县温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2000.09--2003.07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
2004.01--2007.07,山西省交口县温泉乡党委书记
2007.07--2011.06,山西省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2011.06--2015.05,山西省交口县政府副县长(其间:2011.10--2013.06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信息学院自考本科)
2015.05--2015.06,山西省孝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5.06--2017.09,山西省孝义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7.09--2020.08,山西省孝义市委副书记、市长,山西孝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主任
2020.08--2021.03,山西省孝义市委副书记、市长、一级调研员,山西孝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主任
2021.03-- 山西省石楼县委书记、一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