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7号)、《关于加快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指导意见》(公消〔2014〕95号)、《内蒙古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内府办发〔2014〕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乌拉特前旗消防工作实际,经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录用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3名,其中:持有B级以上驾驶证招聘2名。(详见附件1)。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依法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届满后,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1.《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消防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部队未服满期人员、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五)达到乌拉特前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2);
(六)达到乌拉特前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户籍要求(见附件1);
(七)报名乌拉特前旗政府专职消防员01-02岗位并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见附件1),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需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
1.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工作经历及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2.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3.职业院校的消防及化工相关专业毕业生人员;
4.通过志愿北疆APP已注册“消防志愿者”平台并积极参加消防志愿者服务活动的人员;
5.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日到2024年12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6.考生从乌拉特前旗政府网(wwww.wltqg.gov.cn)下载乌拉特前旗2024年度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到乌拉特前旗政府大楼206办公室报名,同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验证报告2份)和报考岗位需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两张。
7.咨询联系人:胡静
电话:0478—3605088 13948988622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8.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有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人员不得报考;
10.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四、实施步骤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体检—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资格复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签订培训期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上岗。
体格检查:参照《乌拉特前旗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见附件4)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相关待遇。
(一)工作时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休制度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消防救援执勤需求安排,每人每月休息不少于8天,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休假制度,依据服务年限,每年可享受不少于15天带薪休假。根据消防救援队伍的性质、任务要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勤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如遇重大灾害事故、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执勤安保任务,按照上级要求须全员在岗时,全员取消休息和备勤进入执勤战备状态。
(二)薪金构成。
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所需经费列入旗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单独列支,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600元/月人),绩效工资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每半年进行考核一次,以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具体详情见附件5、附件6、附件7。订立合同及工资、奖惩、养老、医疗、伤残、保险等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专职队伍中担任的职务,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实际和考核测评结果进行任免。
(三)食宿及服装。
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消防车辆驾驶员享受国家综合救援人员伙食标准。
工作期间统一着制式服装,服装供给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救援人员执行,分为春秋常服、冬季常服、夏作训服、冬作训服、夏长袖、夏半袖和其它被装。试用和培训期间统一发放作训服一套,军用卧具一套,制式洗漱用品一套。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伙食和服装相关费用支出,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相关标准执行,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承担。
(四)商业保险。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订立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后,为其购买雇主责任保险每人每年400元(保险公司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险种名称:人身意外保险;职业类型:消防队员;保险期限:1年;保险方案:意外伤害保障,a:意外身故保险15万元;b:意外伤残保险金1.5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1.5万元。公共交通工具:民航、列车、轮船20万元。
(五)伤亡抚恤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标准落实工伤及抚恤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应按程序申报。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因公受轻微伤,所属单位应及时为其全额报销医疗费用。鼓励建立基金,对因公或见义勇为伤残、牺牲和被评为烈士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给予经济补助。
七、人员管理
(一)实行绩效考核。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是发放和调整工资待遇、晋级、奖励和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并列入人事档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一年内存在两次考核不称职的情况,自动解除劳工合同关系,具体考核办法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
(二)规范奖惩制度。
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建立完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奖惩机制,坚持精神奖励与经济奖励相结合、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立功受奖与经济奖励挂钩。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提请旗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励,并推荐参加全国119消防奖评选;对履职不力或违纪违规的,应视情给予减少绩效工资、推迟晋级、降低岗位等级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因违法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再次招录。
(三)科学定岗等级。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岗位分为消防员、司机。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年期、三年期、三年以上。各岗位等级内可细化设档,并与薪酬待遇挂钩。
(四)实行职业资格制度。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一年内,应取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指挥员应取得中级以上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相应岗位资格。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与《特种作业目录》中的消防员资格通用。
(五)强化培训考核。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入职、在岗和晋级培训,逢训必考。入职培训、晋级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3个月、10天,在岗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培训时间、内容和考核要求,由旗县级消防救援部门确定。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等级逐级晋升,任期内年度考核和晋级培训考核应合格。
(六)健全人员流动和退出机制。
鼓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符合条件的优先录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因不胜任岗位要求,符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规定的,应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收回工作证和制式服装及标识,并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保、档案转接等事宜。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被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1年,一年内因个人原因离职,由离职人员承担其在职期间配发的个人用品、器具等相关费用。
八、培训录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拟录用后培训期3个月,培训期工资每人每月3000元(包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培训期内拟录用人员将参加封闭式的集中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培训期结束,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即与培训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
九、人员递补
由于政治考核、体格检查过程中淘汰不合格人员后,不满足招录计划人员时,按照公示的综合成绩顺次进行递补,并按照招录的程序依次进行测试和考核。
注:以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所有。
附件
1.《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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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为用而招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消防类工作人员:5名
工作地点: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等其他社会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对象
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五、薪资待遇
(一)提供食宿(住宿免费,就餐享受就餐补贴)。
(二)岗位薪资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测、面试、资格复审、签订用工协议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微信公众号“伊金霍洛旗社会工作协会”上发布。招聘过程中的考试时间、地点信息将以公告形式通知。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了解信息造成考试延误等情况,后果自行承担。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4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直接登录伊金霍洛旗社会工作协会人才网( http://43.143.231.183:8096/ms/login.do)进行网上报名。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体测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应聘人员按要求上传以下资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均需上传);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学历无学位证、学信网证明可上传毕业证)④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退伍军人证、工作证明、职称证书等);(以上资料均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所上传内容均须在有效期内)。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 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 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0.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三)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4年12月5日下午17:30。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3.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将通过微信公众号“伊金霍洛旗社会工作协会”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公众号。
(五)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微信公众号“伊金霍洛旗社会工作协会”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
4.笔试统一命题、统一判卷,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5.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6.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在微信公众号“伊金霍洛旗社会工作协会”上公布。
(六)体测
体测项目:1000米、100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七)面试
1.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用汉语作答。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微信公众号“伊金霍洛旗社会工作协会”另行通知。
2.面试试题由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题,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和处理问题能力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
3.开考比例:面试人员比例不得低于2:1。
(八)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均需携带);
②《报名登记表》2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学校证明,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
⑧信用中国网站《征信报告》;
⑨《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
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微信公众号“伊金霍洛旗社会工作协会”上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因素导致所报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七、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八、录用
(一)按照考生的总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二)在招录过程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录用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与伊金霍洛旗布连矿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合同,合同五年一签;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取消聘用情形。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以任何形式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此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微信公众号“伊金霍洛旗社会工作协会”上公布。
(三)政策咨询电话:0477-8963080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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