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新会区政府质量奖,开始申报!

民生   2024-12-03 20:18   广东  

新会区政府质量奖

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关于开展第三届新会区政府质量奖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圭峰管委会(会城街道办),有关企业或组织: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部署,引导和激励全区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新会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3年版)》有关规定,现就开展第三届新会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三届新会区政府质量奖名额不超过3个。如没有满足获奖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二、参评范围

  第三届新会区政府质量奖授予质量管理水平卓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推行科学质量管理方法成效突出,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简称“组织”),包括依法在新会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的制造业组织、服务业组织、工程建设业组织、中小企业组织,教育机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和职业院校)等5类。

  三、参评条件

  申报新会区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依法在新会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产业、环保、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近3年内未发生亏损;近3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在国家或省、市、区质量监督抽查中没有不合格记录。

  (二)质量效益显著。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居行业前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引领行业进步、带动区域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科学先进,具有推广价值。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在所属领域或行业内领先,成熟度高,具有较大推广应用价值,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全行业全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促进产业质量升级。

  四、评审依据

  按照《新会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3年版)》《新会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准则》执行。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称申请人)如实填写对应的申请表(附件1-5),连同相关证实性材料于2024年12月26日前报送至所在镇(街)市场监管所(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表word版和PDF版各1份、证实性材料1份)。新会区政府质量奖质量工作资助资金的具体申报操作另行通知。

   (二)审核推荐。各镇(街)市场监管所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对申请人资格和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核实,出具核审和推荐意见。

  有关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报至新会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设在区市场监管局)。

  (三)资格核查。秘书处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复核,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材料评审。秘书处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环节的组织名单。

  (五)现场评审。秘书处组织评审专家组对进入现场评审环节的组织开展现场评审,重点验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实地考察参评组织的质量管理实践等,形成现场评审意见。

  (六)综合评价。秘书处综合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意见,出具综合评价报告,提出推荐获奖的候选组织名单。

  (七)会议审议。评审委员会对综合评价报告和候选组织名单进行审议,投票确定拟获奖名单。

  (八)公示报批秘书处将拟获奖名单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秘书处按程序报请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请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业、教育等行业主管单位,各镇(街)广泛动员各行业各领域质量管理有特色、质量提升有成效的优秀企业和组织参评新会区政府质量奖。鼓励引导“独角兽”“小巨人”企业、新兴产业中的优秀中小企业、我区四大传统特色产业中的优秀企业以及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的领军企业、生态主导型企业和在改善民生、扩大消费、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等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服务业企业参评。

  (二)严格把关。各镇(街)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第三届新会区政府质量奖组织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确保遴选推荐出代表本地区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企业和组织参加评选。

   (三)严守纪律。新会区政府质量奖评审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和“申请自愿、不收任何费用”的原则,按照《新会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3年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不增加任何企业和组织负担,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评选之机牟取任何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取任何费用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

  七、联系方式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股,联系电话:6326861,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朱紫路98号713室。

  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6666961,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惠民西路15号。

  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6360863,地址:江门市新会区经济开发区今洲路67号。

  城北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6191577,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北园新村20座二楼。

  城西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13360220035,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北安路2号。

  三江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6218003,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金门公路边。

  睦洲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6530246,地址: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桥光路三牙桥侧。

  古井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6288123,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新建路公共服务中心二楼。

  沙堆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6262910,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河滨路31号。

  大鳌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6243273,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新中公路。

  大泽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6809632,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行政街3号。

  司前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6566372,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永安路9号。

  罗坑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6477066,地址: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迎宾东路50号

  双水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6411017,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康宁街东双水社区大楼。

  崖门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6433246,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中心中路9号。


附件:
1. 新会区政府质量奖(制造业)申报表
2. 新会区政府质量奖(服务业)申报表
3. 新会区政府质量奖(工程建设业)申报表
4. 新会区政府质量奖(中小企业)申报表
5. 新会区政府质量奖(教育机构)申报表


  新会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代章)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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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会发布整理

责编:朱婧君

审读:叶田

运营:江门日报新会站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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