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人社厅发布224年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分别是上海市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江苏省农业经济专业、上海市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匠匠做了部分整理,起来看看吧!
上海市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
申报范围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职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2个月),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其它相关中级职称,按本通知申报条件第二款第5条执行)后、聘任相应经济师职务,已在或将要进入高级经济师岗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接受申报。
申报对象
()个人申报
224年度上海市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资格实行网上申报。
、申报时段:224年9月6日时至3日7:止。
2、申报方法
()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在“高级职称评审通知”【经济类】栏目点击“工商经济(或建设交通经济、商务经济、综合经济)专业评审通知”,然后,选择申报的专业学科组,点击确认“申报此项目”;
(2)使用“随申办市民云”APP(或/支付宝小程序)扫码登录申报平台(未申请使用过“随申码”的,须先点击【去注册】善用户信息);
(3)按要求填报、上传规定的申报信息和附件。填报上传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整而影响评审)。
对9月3日7:未按要求成提交,或未按高评委办公室要求的修改时限成修改的申报人,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注意:申报系统逾期将自动关闭。
(二)材料受理
高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通知参评对象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的,将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
、受理时段:224年月2——24日(上午9::,下午::。若评委会通过服务平台另有短信通知的,以短信通知为准)。
2、受理地点:各专业高评委受理地点见附件。
3、书面材料报送:网上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申报人根据要求整理好书面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对材料进行审验并盖章后,报送相应的高评委办公室(书面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附件3)。
上海市高级经济知识产权评审通知
申报范围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管理或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的,可以在本评委会申报职称:
.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2个月。
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按规定办理延长手续的除外,申报时需提供延长退休审批表和近年社保缴费记录)。
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专业技术人员向上海市经济系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
申报流程及时间
本专业职称申报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网上申报
申报人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职称申报),先按要求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然后再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高评委及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整而影响评审)。
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并打印申报表。
网上申报时间:224年7月29日至8月23日,申报者需在此时间段成网上提交材料及修改善,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二)材料初审
高评委办公室将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申报人员分配受理号。初审未通过者,经由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退回。
(三)材料报送
网上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申报人根据《书面材料目录》要求整理并递交书面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在单位审核意见中注明公示期,审验盖章后携相关材料报送高评委办公室。
(四)面试答辩
每位申报人员必须参加高评委组织的面试答辩,答辩日期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当年评审资格。
(五)公示发证
评审会议结束后,评委会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高级职称电子证书。
申报材料报送及其他要求
()申报人员需要递交的材料
申报上海市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书面材料目录(见附件)份(贴于自备材料袋外)及目录所列材料。
(二)需要原件查验的材料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证书及22年前所获得的内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其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2.论文或著作出版刊物原件;
3.外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还须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近两年的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在外省市单位工作期间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及业绩,须提供该单位出具的证明。
原件当场查验后,交还给申报人。
(三)报送时间
224年9月23日至9月27日,周至周五(上午9::,下午::3)。
(四)报送地点
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漕宝路65号东幢2楼)。
江苏省高级经济农业经济评审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24〕2号)神,经研究并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江苏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将于224年下半年进行,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网上申报
.安装“GoogleChrome浏览器”,申报人可通过“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或通过“江苏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查阅下载相关政策文件、用户手册,进入“申报系统”,进行职称申报。
2.按要求注册并录入个人相关信息。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申报人按所在行政区域注册,省有关单位申报人按省直单位注册。
网上申报时间为224年6月7日至7月5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3.上传申报材料。材料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每类材料页有审核部门公章和审核人签名,方视作有效申报材料;有效申报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上传到相应栏目(注意上传的电子文档大小的限定);所获的成果奖励证书,须附授奖部门发布的公文或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论文发表的期刊,须附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期刊查询截图。
申报人报送纸质材料
.由“江苏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式3份,A4排版双面打印)。
2.个人业绩纸质材料套。
3.破格申报者,须提供破格申报表份。
4.申报人现职称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23年2月3日,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24年3月3日(均以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5.申报人按定向评价标准申报高级职称的,须提供属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人身份认定和申报岗位信息说明材料。
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由系统生成的各系列正、副高级《资格评审情况览表》套(须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
2.破格申报表。
3.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和“个人业绩纸质材料”不需要报送,留存备查。
各地、省有关单位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24年7月5日前。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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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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