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林芝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建筑业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林芝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修订稿)的通知》(藏建办〔2023〕98号)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藏建办〔2024〕94号)相关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建设工程系列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
二、申报范围
在全市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技术管理等工作,符合建设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修订稿)的通知》(藏建办〔2023〕98号)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藏建办〔2024〕94号)文件明确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
三、申报专业类型
建设工程系列设置勘察设计类、施工类、管理服务类三个专业类别。
勘察设计类专业包括:建筑学、结构工程、土木工程、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城乡规划、暖通空调设计、给排水设计、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设计、建筑装修装饰设计、市政道路与桥隧设计、园林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等。
施工类专业包括:建筑施工、给排水施工、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施工、建筑装修装饰施工、市政道路与桥隧施工、园林施工、风景园林施工、暖通空调施工、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城市燃气工程等。
管理服务类专业包括:建筑经济、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检测、工程咨询等。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方式
职称评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线下申报由申报职称人员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两份(彩色PDF扫描件电子版一份〔光盘拷贝〕)报送至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市住建局309室。
线下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线上申报。
线上申报材料按要求上传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网络职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221.13.83.35:8001/ggfwpt/xz/home)(建议使用IE、谷歌、360浏览器),线上申报后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不符合的可以退回重新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复审。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10月22日(工作日期间)。其中线下申报时间为9月23日至10月12日(工作日期间),线上申报时间为10月13日至10月22日下午17:00截止。线下审核通过后在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上(线上)上传相关申报资料,请于10月17日下午17:00前务必上传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时间
初步计划10月下旬,具体评审时间待定,会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下列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2份;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核表》;
3.《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4.委托评审函;
5.用人单位政工人事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政治品行和廉政情况考核意见、单位推荐意见及公示结果(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情况、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等);
6.年度考核表。申报初级职称的提供聘任现职以来近1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申报中级职称的提供聘任现职以来近4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7.本人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和聘任文件或劳动合同(国有未改制企业提供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职称政治考试合格证书(免试人员须出具符合免试条件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所辖纪检部门出具的以政治审查意见为主的廉政意见和本单位政治考察公示结果);
9.继续教育证明。申报初级职称对继续教育不作要求。申报中级职称的提供近4年的继续教育证明或成绩。《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情况登记手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电子登记表》和《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论文、论著相关页,论文检索证明材料,科研课题(项目)任务书、验收证明材料,以及专利、获奖成果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1.佐证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2.有关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13.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报人员1寸蓝底照片2张;
14.破格申报相关材料(破格申报职称人员提供);
15.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意见(详见附件6),审核意见内容必须由单位经办人、审核人、负责人签字确认。
五、评审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阶段
1.申报人员按照客观、齐全、真实、准确的要求,及时向本单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报材料须按目录(详见附件9)顺序和要求进行排序归类。
2.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应按照程序对申报人员的各类表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3.申报材料必须完备、真实、规范。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规定对申报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材料中所提供的复印件,须用人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认可。
4.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受理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林芝市住建局办公室(政工人事科),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期限要求。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专家评议阶段
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评议,通过专家评议的申报人员将推荐参加本次初评会或中评会。
(三)评审阶段
1.本次评审会采用量化计分综合评审的方式,对照《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量化计分表》(详见附件5),评审委员对参评人员基本条件、业绩履职能力条件和现场答辩情况严格进行量化打分,并根据申报类别和单位性质对援藏、双定、事业国企(正评、转评、破格)、非公经济组织(正评、转评、破格)人员进行分组评审,分组淘汰。
2.评审通过材料评审、个人述职等评价方式,采用量化计分综合评审,实行百分制,标准分60分,低于标准分不予通过,按照得分高低结合通过率确定评审通过人员。工程师职称评审通过率一般不超过90%。
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和边境县工作,并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方式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单独评审、单独划定通过率。
援藏专业技术人员单独分组进行量化评审,单独设置淘汰率,量化得分低于标准分不予通过。
3.评审结束当日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考察阶段
采取评审通过人员单位公示、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评审通过人员的政治表现、业绩能力和勤政廉政等情况。
(五)任职资格确认阶段
考察无异议后提请会议研究审定通过后,印发任职资格文件,发放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广州大道南段(市交警支队旁)
联系电话:0894-5825394
附件:(搜索“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入官网查看相关附件)
1.《个人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3.《委托评审函》
4.《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核表》
5.《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量化计分表》
6.关于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意见
7.《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藏建办〔2023〕98号)
8.《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
9.申报资料目录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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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陈 昕
责编:邓秀均
校对:聂吉敏
来源: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