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收我县建筑垃圾相关问题线索举报的公告

文摘   2024-11-06 16:16   江西  


关于接收我县建筑垃圾相关问题线索举报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执法,健全督查体系,突出问题导向。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建筑垃圾排查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建管〔2024〕2号)文件精神,近期将对我县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为畅通举报渠道,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现向社会征集建筑垃圾相关问题线索。


一、问题征集内容

(一)本公告所称的建筑垃圾是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的总称。指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二)单位或个人违规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在建工程(含拆迁工地)未按要求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未按照审批内容进行规范清运处置的。

(四)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未按规定路线、时间清运作业;车辆未随车携带准运证明,运输过程存在覆盖不严、沿途抛洒,未实施密闭化运输的;作业时未使用定位系统的;保洁不及时不到位,车体不洁、带泥上路的。

(五)居民小区等装饰装修垃圾产生者,未设置临时堆放点、未按规定投放,长期在公共区域随意露天堆放,未按要求及时交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的。

(六)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等处置单位未取得处置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处置建筑垃圾的;未按要求接收处理建筑垃圾的。

(七)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地的;未经批准跨区域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

(八)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工地周边问题及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违法行为。


二、问题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5-4610110

联系地址:奉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余土办公室


城市管理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呼吁广大居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提高文明素质,携手共建文明奉新。


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6日


亲爱的市民:

奉新正创建文明城市!请文明用语、诚信经营、礼让行人、公共场所不吸烟、不高空抛物……奉新是我家,文明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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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 | 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 | 刘镘丽

初审 | 李发良

终审丨徐彬  吴苏

投稿邮箱:721516270@qq.com (欢迎来稿,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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