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4〕141号)文件精神,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成立验收小组,对我区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湾沚区)项目开展了验收工作。经区级初验、市级验收,确定湾沚区7个建设项目符合要求,拟向承办单位兑付奖补资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均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区商务局进行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区商务局反映电话:8828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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