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也给发“离婚证”,当事人直夸“太有心”!

政务   2024-08-02 15:52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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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法官,我们的离婚证去哪里办啊?是拿着这份离婚判决书到民政局办理吗?

法官:你们这是诉讼离婚,法院的判决书就是你们的离婚凭证,不需要再去民政局重复办理离婚手续了!

当事人:那我们以后办其他事情需要离婚凭证怎么办啊?这判决书上家长里短的啥都有,要拿出去,自己那点家底不全被别人知道了?

法官:你放心吧,这个问题我们掌握了,等判决生效后,你就来申请《离婚证明书》,《离婚证明书》上只有你俩的身份和离婚日期,不会发生你担心的婚姻状况和个人隐私泄露问题。

2024年8月2日,汪清县法院应当事人申请向其发出本院首份《离婚证明书》,收到《离婚证明书》的当事人直夸法院“太有心”!

【案情经过】

李某与金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后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双方均有意向离婚,却无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故李某于2024年6月起诉到汪清法院,要求法院依法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024年7月16日,汪清法院向双方送达离婚判决书,双方均未上诉。2024年8月2日,汪清县法院应李某申请向其发送《离婚证明书》。

【现实意义】

在现实生活中,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如需向有关部门证明其婚姻状况,就要提供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而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中难免涉及双方身份信息、婚姻状况、家庭纠纷细节、共同财产信息及子女信息等隐私内容,使用中不仅存在个人信息及隐私泄露的风险,也常使当事人尴尬不堪,给当事人带来各种困扰。为充分体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宗旨意识,汪清法院进一步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将向诉讼离婚当事人发放《离婚证明书》作为持续推进婚姻家事纠纷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不仅方便了诉讼离婚当事人离婚后离婚手续的使用,也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生活隐私,彰显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的人文关怀。

【法官普法】

1.《离婚证明书》是什么?

《离婚证明书》是由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离婚证明书》仅载明离婚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生效离婚法律文书案号及生效日期,并明确双方的婚姻关系于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解除的内容,不涉及当事人的个人隐私问题,而且加盖法院公章,与离婚调解书、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离婚证明书》如何申请?

经诉讼程序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可在签收离婚调解书时当场申请发放《离婚证明书》;经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可在离婚判决生效后,凭本人身份证及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发放《离婚证明书》,法院核实后决定是否发放。


文图:徐秀叶

初审:张日男

审核:林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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