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受伤的是无辜者?

文摘   社会   2024-07-23 21:46   广东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晟医生被一名男子杀害,这名男子也跳楼自杀了。

据说,李医生医术水平很高,多为患者着想,为患者加号,到了中午吃饭时间,还在看病,与这名男子并无交集,倒是李医生的同事周医生给这名男子的妻子做过手术。

没有权威信息揭示这名男子的妻子的手术产生了什么问题,问题的处理过程是否合理。正所谓“冤有头,债有主”,即使手术有什么问题,这也不能成为杀人的理由,更不能指向无关人员。

也许他自己没有活下去的希望了,还要拉上几个人垫背,只要看到医生,他就要拉来垫背。这是一种很可怕的思维和做法,最后受害的还是善良的普通人,李医生失去了生命,一个家庭失去一位父亲,医院、社会失去了一位好医生。

谴责暴力、保障医生在内的人们的安全,是最基本的共识和底线。没有人想生活在一个不稳定的社会当中。关键是从中吸取教训,要做些什么才能降低类似事件再次出现的风险。

有人建议加强医院安检。安检越来越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风险,但不能绝对避免风险。医生总不能一辈子待在医院,总会下班吧?当极端者面向社会不特定的人,社会上的行人的安全又怎么保障?

有人谈到医患关系紧张。这不是转移焦点,而是另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这样的关系中,患者不理解医生,似乎觉得医生没有给出合理的治疗方案。矛盾积累多了,就容易造成“互相伤害”的结局;“加害者”与“受害者”不一定对应,甲加害于乙,乙可能报复的是甲,也可能是无关的丙。所以,不要以为这种“互相伤害”的可能性结局,与自己无关。

降低患者对医院的不满,至少要尽量让医疗行为具备合理性,让患者理解接受医生给出的治疗行为,还有一个公正程序来处理患者对医生的不满。


作者

简介:黎智鹏,刑事辩护律师



















黎智鹏说刑法
专注于刑事辩护、经济犯罪等案件研究,联系1660200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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