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喜德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破获一起系列盗窃案
成功打掉一跨区域流窜盗窃犯罪团伙
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人1名
涉案价值达57万余元
案件回顾
2024年9月
喜德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接到报警
喜德县冕山镇某公司的电缆线被盗
约有600米
被盗物品价值57万余元人民币
喜德警方立即开展侦查工作
通过现场勘查
民警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加之被盗区域无监控且无人看管
无疑给破案增加了难度
但办案民警并没有放弃
通过海量信息研判分析
调阅大量案发地附近道路视频监控画面
成功摸清该盗窃团伙行动轨迹
锁定盗窃犯罪嫌疑人
2024年10月23日
喜德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联合冕山派出所
在德昌县、西昌市等地将6名犯罪嫌疑人
1名购赃嫌疑人
抓获归案
经查,2024年8月24日、阿于某某1邀约阿于某某2、李某某三人驾车一同前往喜德县冕山镇,于当晚23时许翻墙进入厂区,将放置于厂内的电缆线分割搬运至车上后迅速逃离现场返回德昌。期间阿于某某1电话邀约范某某接赃,范某某对阿于某某1三人盗窃的电缆进行称重(约500公斤)并支付部分赃款,其余赃款约定销赃后再分赃给阿于某某1等人。此后阿于某某1、李某某、阿于某某2、范某某4人分别于8月27日,8月29日,9月4日,9月6日多次在同一地点盗窃,盗得电缆约500公斤。
2024年10月15日阿于某某1再次邀约李某某、蒋某某、范某某前往普格县寻找可以盗窃的东西,几日后阿于某某1邀约李某某、刘某某一起在普格县一河沟处盗得一根铜管并联系范某某将盗窃铜管运回德昌进行销赃。
经查,犯罪嫌疑人阿于某某1、李某某、范某某等六人,在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期间分别在喜德县、普格县境内多次实施盗窃,盗窃成功后将所盗物品运至异地贩卖给购赃嫌疑人金某,获利20余万元。
阿于某某1,阿于某某2,范某,李某等四人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刘某,蒋某,金某三人被喜德县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正在进一步深挖线索扩大战果,案件仍在侦办中。
来源:喜德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