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高校教师学术不端事件,被曝光!

学术   2024-11-16 12:01   河南  

2022年3月18日,科技部官网公布了一批教育、医疗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此次通报中,共有54则学术不端信息,主要问题包括研究过程造假、投稿过程造假、通过中介买卖论文等。同时,涉及多所“双一流”高校附属医院的作者被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不时有高校学术不端事件被曝光,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2021年11月,教育部曝光陕西某高校教师学术不端行为。该教师通过网络联系中介公司对其拟投稿论文进行润色和论文代投,被处以降低岗位(职称)等级,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资格的处罚。


2021年7月,广东某高校教师委托第三方公司代做实验、代写论文,擅自将他人署为作者,擅自标注他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号,被通报批评并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5年。


另外,据媒体统计,2021年,科技部、国家卫健委共通报17批,404起418篇医学科研不诚信论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通报4批39起不端行为案件。


学术不端不仅会污染学术环境,更会影响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因此,相关部门一直在出台措施试图遏制其发生。


2001年,教育部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纲要》,学风建设成为科研队伍建设重要内容。2006年,国家科学技术部发布《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确定了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机构。2016年,教育部又印发《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明确了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要结合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2019年,人社部在印发的《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强调,申报人通过学术不端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将被撤销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为何铤而走险触红线?



除了相关部门,高校也都出台了不少措施希望杜绝教师学术不端现象蔓延。事与愿违的是,如上文所述,部分教师面对红线警示依然铤而走险最终自食其果。部分教师为何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呢?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少数教师追名逐利,个人学术道德缺失随着高等教育由精英化走向大众化,曾经的“象牙塔”逐渐与社会相融合,少数高校教师因此受到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影响,将搞学术、做科研当成一种谋利手段,从而丧失了教师应有的自律、诚信的品质和严谨的科研态度。

不完善的人才评价、职称晋升制度也是部分教师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诱因。长期以来,学术成果都是衡量高校教师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是职称晋升和申报学术荣誉的必备要求。少数教师并不喜欢做科研,却又为了职称职务晋升、课题项目结题、评先评优等而选择以身试险。

部分高校对于教师学术不端行为处罚较轻,未能真正起到惩罚、警示作用,也是学术不端现象得以滋生的一大原因。此外,还有论文审查仅注重最终结果,缺少对论文生成过程中的监督等原因。

遏制学术不端,高校还能怎么做?



那么,国内高校在面对学术不端事件时,又该如何有效遏制呢?

首先,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教师处以适当的惩罚。2016年,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就明确指出高校要建立教学科研人员学术诚信记录,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课题立项、人才计划、评优奖励中强化学术诚信考核。对涉及不同分级标准的学术不端行为建立与之相应的惩戒机制或处理办法,对学术不端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撤销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辞退或解聘,以及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等处理措施。

其次,设立独立的科学监察员和学术不端调查委员会,培养一支学术不端行为专业认定人才队伍,负责受理高校师生不端行为的举报,包括咨询、受理和调查,并对各种学术不端行为进行验证和评价。

再次,完善学术评价体系。发现、调查和惩戒学术不端行为固然重要,但作为事后补救措施,面临着程序复杂、耗时长、治理成本高等诸多难点。相比之下,对学术不端的事前预防,是更为“治本”的方法。目前,我国破“五唯”行动正在火热开展中,教育部等相关部门也出台了多份文件,鼓励高校构建符合自身情况的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体系,发挥其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防治作用。

比如,2019年,南京林业大学发布了《南京林业大学教学专长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试行)》,指出学校在对“教学专长型”老师进行职称评聘时将教学业绩取代科研业绩,重点考察其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成绩。文件出台后不久,该校理学院教师蒋华松便成功获评教授,成为该校首位“教学专长型”教授。

最后,高校还能通过开展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鼓励教师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科研态度,开展科研工作全过程监督等方法防范学术不端现象发生。

参考文献:
[1]胡伏湘.高校学术诚信机制建设研究[J].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1,20(04):104-107+118.
[2]杨莹,孙笛,吕秋萍,邢春国.学术出版不端行为的反思[J].传媒论坛,2021,4(15):103-104.



文章来源:麦可思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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