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西安欧亚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为规范做好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对我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文化传媒学院大二及以上统招本科在校注册学生。
二、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2023-2024 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5%且成绩排名不低于前三名,无不及格科目);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等方面特别突出,并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
三、奖励标准
8000 元/学年·人
四、名额分配
1名候选人
1名备选人(须参加答辩,具体等通知)
五、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分为民主评议初审、分院审核公示、校级审批公示三个阶段。
(一)民主评议初审(9月18日-9月20日)。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分院组织民主评议。
(二)分院审核公示(9月21日-10月8日)。分院评审机构核查初审学生条件的符合度及材料的真实性,核查通过后在分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指导学生按照填写说明模板,正确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三)校级审批公示(10月9日-10月14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分院报审材料,提交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陕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事务中心。
六、上报材料
(一)学生个人申请书(按照模板撰写后电子版打印)
(二)在校期间校级及以上所有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畅课2023-2024学年的成绩单截图
(四)论文发表及科研立项材料
(五)干部证明、实践活动和公益志愿服务证明材料
(六)大学英语四、六级以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四)、(五)、(六)材料有则交,无则不交。
七、说明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材料接收时间:2024年9月18日17:00前
材料接收地点:南区教学楼A409
联系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88286507
供稿 | 文传学生事务中心
编辑 | 文传新媒体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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