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省律协在吉安市召开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调研会。全国律师服务标准化工作组(SWG19)副主任委员张民元、秘书处金晶,省律协秘书长高璇,吉安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李春兰参加会议。
会议介绍了《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的背景和概况,就本地区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现状、内容、方式、先进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分析研讨,对标准文本(草稿)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要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因地制宜、便捷高效的原则,明确服务流程,完善监督考核、满意度测评、投诉处理等工作机制,促进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有关司法行政人员、村(社区)干部,部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30余人参会。
文章来源自:江西律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