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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北京司法局发布了最新“诚信记录”的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行政栏目中,发布了一则某律师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简化版的行政处罚决定。令人震惊的是,该律师被吊证的原因居然是“犯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司(罚决)〔2024〕4号
当事人: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北京市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住 址:************************。经查,2023年12月12日你因犯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被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决已生效。以上事实有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律师执业信息等予以证实。
我局认为,你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我局负责人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给予你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或司法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司法局
2024年6月5日
《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李*)
本局于2024年3月14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因通过你住址和你律师事务所公示的注册地址等均无法与你本人取得联系,我局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完成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京司(罚告)[2024]5号《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北京市司法局(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128室)领取京司(罚告)[2024]5号《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北京市司法局
2024年3月21日
2024年3月11日,本机关对你涉嫌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一案予以立案。经调查,你因犯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于2023年12月12日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法定期限内,你未提起上诉。判决现已生效。以上事实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京0102刑初794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3)京0102刑初794号〕、身份证复印件、律师执业信息等证据为证。你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规定的情形,依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可针对本机关认定的有关违法事实、证据、情节和后果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如有进一步陈述、申辩意见,请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如无进一步陈述、申辩的意见,本机关将调查终结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你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请在送达回证中注明,或者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听证要求交至本行政机关。 北京市司法局
2024年 3月14日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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