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招聘公告

职场   2024-11-03 15:30   中国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招聘公告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前身为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成立于2000年,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高校。学校是一所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本科学校,现有在校本专科生近1.2万余人。

学校位于美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沈阳市,坐落在浑南核心区由多所大学组成的大学城中,与沈阳科技学院、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相拥为伴,与东北大学、沈阳体育学院、辽宁省图书馆、辽宁省科技馆、辽宁省博物馆为邻,处于沈阳新行政、文化区域的中心位置。学校交通便捷、设施完备,教育、文化氛围浓厚,充满生机与活力。

学校占地61.6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4.77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设施完备。现代化图书馆临湖而建,馆藏纸质图书129.18万册,生均纸质图书108.34册。国际标准的足球场和室内运动场馆设施齐全,学生学习生活方便舒适、丰富多彩。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折合689人,其中自有专任教师582人,自有专任教师中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94.85%,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33.33%,“双师型”教师占36.60%。多人在国家、省、市等学术团体和评审机构担任职务,其中有辽宁省教学名师,行业知名专家。学校外聘行业实践经验丰富的知名工程技术人才到校任教,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确保了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以建筑业、装备制造业、信息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产业需求为导向,构建了以工为主,形成工、管、艺、文、经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布局。学校牢固树立应用型办学理念,积极构建基于OBE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积极开展富有学校特色的“五实”教育。学校聚焦思想政治引领,实施“一本两育”,在潜移默化中将理想信念、责任担当、服务基层的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到学生的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的每一个方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

2017年,校党委被命名为沈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2018年,校党委被中共沈阳市委授予“沈阳市先进党组织”称号,同年被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委授予“先进党委”称号。2023年,学校获评辽宁省第二届民办教育协会“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学校团委获评2022年度“辽宁省先进团委”荣誉称号。多名教师先后获得辽宁省委教育工委、沈阳市委教科工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沈阳高校“优秀教师”“沈阳高校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业精弘德,学勤出新”的校训精神,践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的发展战略,坚定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立足辽沈,辐射全国,重点服务城市现代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兴产业,主动适应城乡建设生产一线需求,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和敬业精神,专业基础扎实、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办学实力,全面提升办学水平,不断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力争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一、招聘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重他人。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4.具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

5.身心健康,性格开朗。

6.就读和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录用:

(1)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因不胜任岗位工作或其他原因被原单位辞退的。

(4)身体状况或其他不适合从事高校工作的。

(5)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

二、招聘类别及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专任教师。

2.网络与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教辅)。

三、薪酬与福利

1.享受五险一金。

2.享受带薪寒暑假。

3.学校提供通勤车和单身教工公寓。

4.报销采暖费。

5.享受教职工食堂免费早、午餐。

四、应聘方式及流程

1.专任教师、教辅人员报名方式:登录网址:https://zp.syucu.edu.cn/zp.html#/ ,根据网站首页应聘须知进行报名信息填报。

(1)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2)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到学信网下载;

(3)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

(4) 各级、各类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其他证书扫描件。

2.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报名表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通过人员电话通知,未通过人员不再通知。

3.试讲考核(根据岗位需要)。

4.面试考核。

5.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6.健康体检。

五、联系方式

1.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501号 邮编:110167

2.学校官网: www.syucu.edu.cn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 024-31679810

注:

1.本次招聘仅通过智联招聘、高校人才网、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发布招聘信息,通知形式为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办公电话,不通过其他途径接收报名信息,报名人员请勿相信其他招聘渠道。

2.试用期六个月,满足岗位要求,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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