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轻松关注
尊敬的车主、驾驶人:
为共建品质之城,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诚挚地向您发出以下倡议:
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驾驶加装雨伞、雨蓬、前挡风罩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加装雨伞(雨蓬、前挡风罩)会严重影响车辆的稳定性和驾驶人的视线,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特别是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加装物会使车辆稳定性和视线更差,极易导致车辆失控,严重威胁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保障您以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车主、驾驶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于2024年11月17日前自行拆除加装的雨伞、雨蓬、前挡风罩等装置。
从2024年11月18日起,景宁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加装雨伞、雨蓬、前挡风罩等上道路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严管。对于电动自行车加装的,将依法给予50元至300元罚款,并拆除加装的伞具;对于摩托车加装的,将依法给予50元至500元罚款,并拆除加装的伞具;若存在未按规定佩戴头盔、无证驾驶等其它交通违法行为,将一并处罚。请广大车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
为了您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相互提醒并及时拆除加装装置,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景宁畲族自治县
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景宁畲族自治县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4日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 为您推送每日新闻
编辑丨张慧怡(见习)
一审丨梅雯欣 徐晓晓 二审丨侯 伟
终审丨徐 杰
微信公众号:jnbctv0578
采访及举报热线:0578-5625103
邮箱:zgjnxww@163.com
温馨提示
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点“在看”的,会慢慢收不到推送。如果你还想看到景宁融媒的权威信息,请将“景宁融媒”加为星标,每次看完后别忘记点下“赞”和“在看”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