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两地招聘事业编!

民生   2025-01-01 14:58   辽宁  

近日

瓦房店市教育系统

庄河市教育系统

分别发布招聘公告


2025年瓦房店市教育系统

自主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



现就2025年瓦房店市教育系统自主招聘教师(第四批)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5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5年瓦房店市教育系统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第四批)》(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沈阳师范大学招聘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研究生不限师范类。

应届毕业生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2023年、2024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7.定向生、委培生、辽宁省以外生源免费师范生,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录(聘)用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沈阳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月2日下午1:30-3:30

2.报名方式
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沈阳师范大学知行楼102教室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且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报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5.报名材料
(1)《2025年瓦房店市教育系统自主招聘教师报名表(第四批)》1份(附件2),本人填写并A4纸打印;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查询”页面全网页截图;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能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3);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院签字盖章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4);
(5)所报学历已完成的全部学期成绩单(学校网站打印,个人信息及学科成绩信息完整、内容清晰);
(6)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其它证明材料,含荣誉称号、参加社会实践情况、获得奖学金等相关证书和证明等;
(7)《中共党员身份证明》(附件5,加盖党组织印章)、《学生干部任职情况证明》(附件6,加盖校印);
(8)2023年、2024年择业期内的报考人员提交《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7)。

(三)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

对报考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满分100分,根据考核评价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最多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的最后1名人选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工作安排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看。

(四)面试

面试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面谈,二是试讲。面谈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仪表仪态、与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试讲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应聘岗位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基本教学素质与方法等。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面谈30分,试讲70分。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该岗位取消。

考核评价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核算确定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面试成绩仍并列的试讲成绩高者入围。

(五)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需要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协议约定执行。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标准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察和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服务期限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适合教育教学工作或出现重大事故,学校可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请报考人员关注发布公告的网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沟通。因未及时关注信息或联系方式不畅通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4.招聘咨询电话:0411-85611368

附件:
1.2025年瓦房店市教育系统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第四批)
2.2025年瓦房店市教育系统自主招聘教师报名表(第四批)
3.能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4.202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5.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6.学生干部任职情况证明材料
7.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扫码提取附件1-7↑



2025年庄河市教育系统
自主招聘优秀毕业生


为保障庄河市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庄河市政府组织开展教育系统2025年自主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结合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择优的原则,为庄河市中小学选拔优秀人才,推动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二、招聘对象、岗位
(一)招聘对象
1.北京师范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类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5年优秀毕业生;

2.辽宁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25年优秀毕业生;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2025年优秀毕业生。

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和专业报考;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5人。具体岗位信息见《庄河市教育系统2025年自主招聘优秀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同一岗位内多个招聘学校的,聘用时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进行选岗。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还须承诺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附件5),否则不予聘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免费师范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将在辽宁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高校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0日11:00-15:30

2.报名方式: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学术报告厅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复印件右下角本人签字确认)及顺序:
①《庄河市教育系统2025年自主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本人填写,打印后签字;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除了提交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外,还须提交本人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
④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认证,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查询结果截图);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交学校盖章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
⑤申报岗位学历已完成的全部学期成绩单(学校网站打印、个人信息及学科成绩信息完整、内容清晰,加盖院系公章);
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承诺(附件4)。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的考生,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负。报考同一岗位应形成不低于3: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重新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无法调整或放弃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5.报名实行承诺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要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影响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上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综合评价环节。因考生上交的资料内容不全,无法辨别或损坏无法查看,导致资格审查无法进行的,报名无效,后果自负。

(四)综合评价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采取考核(材料评价)、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考核(材料评价)满分为6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1.考核(材料评价)。根据考生报考的学历、学位等材料进行考核(材料评价)。依据考核(材料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面试的最后1名人选考核(材料评价)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2025年1月12日在辽宁师范大学面试,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具体要求,请考生1月11日13:00后关注辽宁师范大学网站通知。

2.面试。考生须根据面试通知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综合评价成绩按照考核(材料评价)和面试权重计分法计算,考核(材料评价)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4:6。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入围人选,综合评价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名单在辽宁师范大学网站公示。

(五)资格复审

考察和体检入围人选须经过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庄河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拒不配合资格复审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六)考察和体检

结合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内容。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依次递补。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的考生,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就业协议

结合招聘进展情况确定签约时间。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要进行现场签约和选岗,同一岗位内多个招聘学校的,聘用时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进行选岗。对放弃现场签约、选岗,或因未及时关注有关通知、联系不畅等不能按时现场签约选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负。放弃现场签约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须严格履行责任义务,如有违约行为,按协议约定执行。

(八)确定拟聘人选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庄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完备用人手续,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适合教育教学工作或出现重大事故,学校可予以解聘。

五、服务期限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六、纪律与监督
1.自主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要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411-89706359)。

2.自主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有关回避要求,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20〕413号)和《转发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大人社函〔2020〕5号)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及招聘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要求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机构无关。

2.请考生随时关注辽宁师范大学、庄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同时确保招聘全过程联系方式畅通,如因通信不畅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辽师校外考生入校须按《辽师校外考生入校说明》(附件6)中的要求申请入校。

5.招聘咨询电话:0411-89706212(工作日08:30-11:00 13:30-17:00)。

附件:

附件1:庄河市教育系统2025年自主招聘优秀毕业生计划表
附件2:庄河市教育系统2025年自主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附件3:202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4:未签订劳动合同承诺
附件5: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附件6:辽师校外考生入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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